请问律师,我现在在买一套二手房,卖家房产证上的面积是74平方,房地局打印出来的合同上也是74平方,签完合同付过首付后,在房地局得知这套的面积当时测量有误,实际面积比证上少了3个平方,同楼其他住户都改过房产证了,这家一直没改。和房东联系要求减去这3个平方的差价,房东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由拒绝退差价,请问如果打官司的话会支持我的主张吗?还有如果卖家事先知道面积更改过,但是仍以错误的面积卖房,这样算欺诈行为吗?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呢?谢谢!
这个面积上的失误是原来的物业造成的,现在物业愿意按照当时的价格退还差价给卖家,卖家不予接受。并且物业说都统一通知过更换产证修正面积了,但是卖家说没有收到通知。对于这样的扯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另 如果卖家不承认知情的话,就没有责任了吗?合同上是74平方米,我和卖家也一直是以74平方米来谈价格的,现在告知我过户后房管局只会发71平方米的产权证,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折迁合同定的是46平方,可是结算实际面积才41平方,少了5平方,按有关法律规定面积差应该在3%,超过3%应双倍赔偿,可他们说这是拆迁合同不是买卖合同,所以不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办?或者请提供一下,哪些法律对这事有明确规定?万分感谢!
拆迁协议约定面积70平方,实际面积64平方,请问少6平方如何解决?
安置商品房面积约70平方,上房时面积以实计算,楼层系数差价按县有关文件规定计算,超出面积按市场价结算。我想请问一下,合同上定超出面积按市场价结算,没有定少的面积如何算,那少的平方应该按什么价结算呢?您的解答是根据哪条法律规定的,请一并附上,万分感谢!
朋友父母身体不好,买了一处回迁的电梯房(没有房照)。此房屋是A的,后来买给B,朋友是从B手中购买的。看房的时候,B一直说是47平米,其父母也是按照47平米给付的房款。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因没有房照,所以只办理了委托公证,委托公证是朋友与A签订的,而买房协议是与B签订的,协议中也有47平米17万的条款。当全额给付房
购买期房营业房后,入驻五年了才发现房屋面积和实际面积有差异,现在房产证还没办,怎么样才能改变房屋面积?开发商说让我去找房产测绘中心重新测量,但我觉得应该让开发商解决,现在该怎么办?
房照面积120,协议面积130,这样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么?可以退款么?可按实际面积支付房价么?请各位多多帮忙!急用!! 结算房款,卖方不同意,我们可主张退订金么?若打官司能赢么?
我家红本上面宅基地面积与实际情况不一样,发生纠纷怎么样解决。
我家房子建于1988年,在1993年发红本量地的时候在本家人不在的情况下,将我家地测量,并且发红本。其中没有测量应该有的滴水,也就是说测量面积比我家因有面积小。按红本上面说我家墙外就为别人家地方,现在我家在原墙建房,对方不允许我家下雨流水。请问当红本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时候因该如何维护权益。
过完户才发现被骗了,因为买的是以前单位分的房,房本上是74平米,中介一直说房子实际有90多不到100平米,就看了一次房子,相信了中介,但实际测量的房屋建筑面积才有70多平。 现在首付已到了房主手里,还没有做抵押,贷款还没下来。 请问我们还有什么维护权益的补救方法? 另一个情况是房主没有出面,是到到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