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间是否不应超6个月?如果公司从2011年1月1日至今未与本人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又已协商的理由一直在拖时间,我应该怎样规避这些风险?
谢谢您的友情回答,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具体有什么有益的帮助?
已经签定仲裁协议,也提出了仲裁申请,中间想改变仲裁申请,做实质性的变化,原来的仲裁协议还有效吗,是否需要重新签定一份仲裁协议
我与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08年5月6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并已经生效。现在公司部分股东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问:(1)公司股东是否有权提出再审申请。(2)生效的法律文书超过二年以上是否还可以再审申请。 案件已经生效并履行
请教大律师: 我是10年2月份到一个民营企业上班的,由于规模比较小没有签合同。11年1月份的时候由于我没有请假休息了一天,老板以此理由炒了我鱿鱼,想申请劳动仲裁告她要回赔偿,但是在收拾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我们发工资都是给现金的,没有工作卡,也没有工作服。只有日常的一些邮件联络。请问这些证据能告得赢吗?
公司把我原来所在的部门拆了,借此让我调到别的部门去,奖金也没有了,好逼我自动离开公司,这样的情况我也可申请仲裁么?
我老婆在去年12月7曰6点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工伤认定已经下来是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厂方没上《工伤保险》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工伤认定以下来,什么时间申请仲裁?可不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我老婆在12月7曰6点下班回家,在离厂不到300米被机动车撞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当场逃逸。本人几次跟厂方提出早点协商处理但都被厂方以其他理由推托,现在工伤认定以下来。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请问在发生劳动纠纷当天算起,如果申请仲裁,在多少天之内是有效的呢?如果超过期限,难道就不能申请仲裁了吗?
员工xx因另有发展,申请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属本人自愿,保证日后不再以此事主张权利,公司给予补发11个月的社保金;400X11=4400元,收款离职后将与公司完全解除聘用关系,且离职后所从事任何工作将与公司无关;
我是一名国企改制企业的员工,国企参股私人控股。进厂时签定了一份六个月的临时合同,过后一直未签定正式合同。直到去年五月份企业经营困难,其间正在放假,我发现养老保险断交,我到厂寻问,厂方回答说由于企业经营困难,改制前企业老员工分流,你们改制后到的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拿出一份劳动合同让我签,签完后又
2009年5月公司要求我到集团所属的另一家公司做支援,但人事关系未作变动,也未对我在被支援公司的作息时间给予明确指示,同时要求我兼顾公司我负责的工作.5月2324日在无人通知我加班的情况下,我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休,但6月公司通知我说我那两天旷工并对我进行了处罚,对此我并不认可,并与公司进行了交涉未果,于是我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