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下岗职工,06年在一家贸易公司打工,08年该公司给员工统一办理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我的保险所在地在老家,公司让转过来才给上缴,而我的工龄25年又担心转丢了,所以就没有转。我在该公司工作4年多,该公司每月工资核算都按上交保险方案计算,我从08年--2010年3年期间的保险,都是我自己在老家地方劳保所上缴。2010年底我拿着交保单,再次找到公司要求报销单位应承担的费用。而公司的答复:没有这个先例。请问:我的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由谁来承担?
我爱人原在一农村粮站工作,为合同制工人,1991年到1997年期间一直由粮站代扣养老保险,再由粮站上交中心粮站,而且一直没在保险手册上登记。1997年调到乡政府工作。2006年补交养老保险时发现,粮食系统在2004年改制时,将原在粮食系统工作中间调出的人员遗漏,没有给他们缴纳养老保险,就连他们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代扣部
我在2000在建行基建科做(消防中控)工作。在2004年建行成立物业,将我的档案转移给物业。2006年建行消防设备资产更新,将(消防中控)承包给私企,同时将我的个人档案又转移私企管理至今。我已经在建行工作10年了,现在的遇到的困难是(建行给的工资是2000元,转到物业,再转到私企,私企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也施加给我
员工休息日突发疾病,单位未缴纳综合保险,单位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单位一外来务工人员在休息日(周六)突发疾病住院治疗,该单位未缴纳综合保险,请问该单位应当如何承担该员工的医疗费用(全部治疗费用大约20万元)? 该员工现在仍在接受治疗,如果该单位现在补缴综合保险后,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我是10年5月份离职的,12月上交辞职手续,并通知我3月份领取劳动合同解除书。可是经其查询自10年5 月到11年3 月的保险金仍在继续上交。现在原单位要求我将此期间的保险金全额补交。我该怎么办?寻求帮助
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或者将工作期间的工资 和缴纳的 保险需要返还单位吗?
您好 我想问一下 我弟弟在杭州一厂子里上班 合同期两年 但因为工资太低不想做了 不到合同期 单位不让走 说是 要支付违约金 但单位对他们的培训 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该怎么办 说是要 全额赔付培训费(工资 房租 福利) 这样合理吗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公司有规定说到公司工作半年后才可以给交保险,一个月试用期过后每月公司会给200元说是叫做保险补助的钱,但得到半年后才给交五险,我正好在够半年期限时怀孕了,可是我的保险也没连续交够十个月呀,因此就享受不到那五个月的社平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呢?(公司这么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应怎么办呀,我现
工作关系不在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该为其缴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吗?
我的档案在原工作单位,和现工作单位不属一个市,现工作单位给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因我原单位是事业单位,而现单位是私人单位,因此我未将工作关系转移,所以养老保险的全额都是我自己交。我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现工作单位该为我承担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金吗?
在机关工作4年,有第一年的劳动合同,但之后一直没有签合同(单位4年来发工资都是打到存折上,银行可以查询工资),单位只给缴纳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等其他没有缴纳。我已经口头辞职半个多月了,现在单位又不给办理减员,我个人想交都交不上。请问我怎么维权,像这种情况可以不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医疗、工伤等保险,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