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私营工厂自2007年8月进厂至今没有签劳动合同,现老板无故开除,现在工资3800元每月,请问能获得多少赔偿啊,怎么算,多谢了
我是2008年3月被公司从人才网上搜索到的,后来先后经过4次面试于3月17日由集团公司下发调令到下属单位任生产厂长,试用期月薪4000元/月。两个月后,集团公司财务部人员告诉我:试用期结束,我被聘为公司正式员工,遵照公司内部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薪酬体系,工资分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在当月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总额的30%)1
您好!我在5月20日的时候进了一家私营公司上班,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月满后再和我签合同,结果到了6月21日下班的时候,他和我说我不符合他们公司的录用条件就开除我了,这样的话,公司要赔偿吗?这个月也没有帮我交社会保险金。 附:原岗位的职工因生病请假一个月,刚好她要来上班的前一天就把我开除了。 但是他也没有帮我交
我们单位是街道办下属居委会的护村队,有50多人。有的人做了10多年,最少的人做了2年, 单位一直都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9.12.31日合同到期以后就没有和我们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2010.11.02,现在面临旧城改造问题,要解散我们护村队,但还没有正式通知解散日期,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工作四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双倍赔偿,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
我于2010年5月13日在新公司入职,离职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和出差的差旅费,直至今天才结清我所有费用,离职后答应赔付我双倍工资,今天人事经理告知公司不批准赔偿双倍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我上班的是黑龙江总公司的浙江办事处,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起诉黑龙江
我于2008年5月通过实训学校实习时进入现在的单位,当时与实训学校存在劳动关系,实习期结束后由于表现较好,现在单位领导表示可以继续在这工作,但由于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我的户口不在青岛,而且学历也不够,不能通过正常用人途径(比如考录)在这工作,所以用的是借调的关系,但是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投保,
我自2008年8月25日在XX单位工作至2010年8月13日止,期间任保管职务。2010年8月13日下午因发补助时我有异议,厂长XX便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我的人格,我要求到公司找领导解决,在得到XX同意后我便离开。期间我有给单位负责考勤的领导打电话请假,也得到同意。谁知好不容易找到相关领导,他们以没时间为由,让我找XX解决。8
我在该公司正试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现公司无故辞退。当时签订合同时口头说明月薪三千元,可是实际每月只给开生活保障八百元,现又面临辞退,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得到如何的补尝?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