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手机三包细则上说自售出之日。。。这个售出之日是指发票打出的时间吗?如果这样子的话在网上买东西下单当天打出发票,但是物流就要花掉很长时间,实际使用的时间肯定不到七天,但销售商界定是否在7天之内还是从打发票的时间开始算起,请问这样合法吗?
希望给出法律层面的答复,多谢!
1、请问是否有“公占”的概念?情景是:在协议书上写“如果房屋被公占则...”,而实际情况是该房屋被开发商占了,用于建商品房。我的理解是“公占”是政府用于修建广场、公园、修路等公用设施而进行的征用行为,主要是区别于商业开发的“占”,不知道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认定公占的概念。2、在协议中写的时间为“2010年前”,
律师您好: 我是陇东学院的一名学生,今年十月份我和我们学校的一名同学合作为一个我公司写了一份报告,雇主给了一定的报酬,由于我开始没有说清楚导致他打我,最后检查为耳膜穿孔和轻微脑震荡,问题的焦点集中在:他说我没有把原先说定的100元没给他而我说给了。学院没有处理下去,我现在想通过法院维护我的利益,我想问
一员工因交通意外受伤,右手手臂骨折,现在住院一期期间,明年还需二期治疗。事故全责在车主方,并车主已交付住院治疗费2万元。现一期即将出院,估计医院费用还剩4千多元,现员工提出要我单位支付工伤费,我单位认为是车主方的全责,而且车主方也同意二期治疗结束后,凭所有单据,将所有的费用(如误工、营养等)由车主方保
我经过中介公司售出房屋,收到了房款,但遣留问题是房屋委托公证书上写了买方(受托方)有权再出售该房屋,而且如果出了问题还由我(委托方)负责。但中介方和受托方都给我出了证明,证明办该公证书是为了买方房屋过户而办的一种手续,受托方承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请问以上还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打起官司我会赢吗?
我司一员工发生工伤经鉴定为5级,现几个问题想咨询:1、工伤医疗期(即停工留薪期)该如何界定?是否能以医生开的病休证明单为准?该员工已在家休息12个月了,在鉴定后感觉抑郁症,现要二次住院(精神病院),若需延长12个月,需提供何材料? 2、停工留薪期满24个月后,用人单位给他安排适当工作,他若以抑郁症为由不能胜任
本人2009年购置一套80万元房产,与父母同住,其中父母首付60万,其余20万由本人公积金偿还,现在还剩下15万继续用公积金偿还,房本马上就下来,如果现在登记结婚,请问我这套房产是否界定为婚前财产
A(男)与B(女)结识前A父为A全资买了一套婚房 但房主为A父;B父为B全资买了一套房子 房主为B。结婚三年后A父将房子过户给了儿子 房主为A,并没有任何说法与解释。现在二人要离婚,请问这两套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及怎样分配。谢谢。
和男友同居期间,共同凑钱交了首付买了房子,但由于我个人的户口不在广州,办理手续比较麻烦,由男友一个人准备材料办理了房产,准备在房子搞定之后登记结婚,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