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香港人借我的钱不还,现在想起诉,但是借据上未注明是仲裁解决,那香港人现在已不现身,我想问如果胜诉,凭内地法院判决书能否拍卖被告人(香港人)在香港的固定资产呢?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还有,如果香港人回大陆的话,能否申请执行把他扣在大陆不让他回香港呢?
我公司于2006年11月26日和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2007年3月31日前向我公司支付25万元首付款,为了积极履行合同,我公司在07年3月31日前自己垫资将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货物准备齐全,总计花费31万。可是,到了约定的日期,唐山计生委却拒不履行合同,导致
事实重婚是否成立?判决生效后,重婚女方与领取结婚证男方乙还有婚约关系吗?
女方打工期间与男方甲认识生有两子且生活9年,家人邻里都知道。现和家人隐瞒已婚事实与男方乙登记结婚,并且婚后一直与男方甲联系,(有邮局包裹单、电话记录、邻里群众为证)。 5月中旬男方甲领两孩子来找女方,女方父亲知道后对二人一顿暴打,(这一打人事实有群众为证但仍隐瞒着男方乙)现已怀孕女方携男方乙钱财失
男女方在婚前感情良好,婚后女方生下一女,男方家庭重男轻女,对女方以及孩子不问不过,在女方带孩子回两家后一个月时间内,男方无一人来看过也无一人打电话关心过,现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考虑到男方重男轻女,女方决定抚养孩子。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用年付制。除此外男方严重伤害到女方感情提出向男方赔偿女方
陈律师您好:本人于今年2月8日向兰州七里河区,敦煌路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于4月19日开庭审理,现在判决书还没下达,在开庭之前我一直在我父母家居住,我父母现在想收回在我结婚时以我父亲姓名购买的一套住房,但房子我的妻子在居住,请陈律师帮忙解答,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我父母的房产现在
本人是去前五月份被一个工商所的朋友借了两万块。现在人跑了,他家里人不认帐,有他本人的请笔借条,请问我应该如可维护自己的经济损失,谢谢!
男方有第三者且已发生关系,是否触犯法律或造成重婚罪,女方能否要求第三者给自己精神补偿
男方有第三者且已发生关系,是否触犯法律或造成重婚罪,女方能否要求第三者给自己精神补偿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请问您们的是:征地拆迁的问题。从2007年以来,我们的当地工业园区以生活配套区项目建设为名,征用了我们村的所有的土地,还要征用去我们的宅基地房屋。经过一段时间的信访和查询。我们发现,当时的征地文件使用对象存在疑点甚多,后来公示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也与征地文件数据不相一致,错乱不堪,
我哥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冻结了他银行的钱,但是还是不够缴纳罚金的。问题:1.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执行他的唯一住房吗,(他的住房里有他的爸爸、妈妈、爱人、还有姥姥在居住)法院会不会强行的将在内的居住人赶出去?2.此房屋他们夫妻双方还有房屋份额的约定,份额不完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