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执行异议书能否请求 撤销生效的裁定???
执行异议书能否请求 撤销生效的裁定???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请问您们的是:征地拆迁的问题。从2007年以来,我们的当地工业园区以生活配套区项目建设为名,征用了我们村的所有的土地,还要征用去我们的宅基地房屋。经过一段时间的信访和查询。我们发现,当时的征地文件使用对象存在疑点甚多,后来公示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也与征地文件数据不相一致,错乱不堪,用在我们所在的土地更是大不相符,为此我们没有意愿与之协议。前段时间当地的土地主管部门还申请到了法院强制执行,现在法院裁定要强制执行。我们已向法院上呈了《执行异议书》,书面叙述了疑点:1:征地文件的使用对象的不符;(地类和数据用在我们村的土地上的不符,对方所出具的红线图内容与征地文件所述的数据不相一致)2:征地文件已过两年未用的自动失效的期限(2007年至今)3:我们没有与对方协议过;4:对方征地用于商业开发,盈利目的明显》;5:法院裁定时未知会我们(裁定后裁定书分发到手才知道); 现在我们想问的是:一系列的主体先违规的嫌疑,还申请法院裁定,我们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书》,反映这新的情况和证据,能否得到法院的采纳 和在事实面前有没有请求撤销裁定的可能? 现需要再向法院作 《再审申请书》的必要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云水风度(福建)
提问时间:2010-04-30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