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发包方名誉是村经济合作社实质是村民小组,在承包期内我的土地被村民小组调整给别的人种了,镇政府责令村经济合作社限期还我,村与村民小组商量小组不同意还我,限期超过了,我去种了,原先种的人把我的树苗毁掉了,我报警了。现在公安调查已经结束,进入处理阶段。从目前的迹象看民警感到土地纠纷难处理,想绕开土地只就毁树苗解决,最好是我同意赔点树苗钱就算了。问这件事民警可以撇开土地权属处理吗?谢谢!
镇政府向农民征用二十亩地作镇农科站的实验田,镇政府又将此块地租赁给村民,租期还有二十多年,现县政府又将此块地征用,问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我现住城乡搭界处。城市户口。住房是父辈在上世纪50年代从别人手里买下的(凭证之类的东西随着年代久远成为历史)。在70年代初进行了房屋改造,并取得了房产权证。(好像那时还没有土地使用证之说。只记得如果有条件的话房屋能建多大就可以建多大)。父母过世后留给姊妹几个。几个姊妹于92年申请在原有的老地基上进行楼房改
部队在六十年代,征用我村土地700亩,没有给补偿款,现在国家搞建设,占用其中的土地,并拨付赔偿款,请问补偿款应给谁,部队还是村委。国家有这方面规定吗?
您好,我是广东的一个企业家,现有一土地权属纠纷官司已经广东中院审判终审,但由于事实与审判的结果不符,现需寻求其他的解决途径。请与我联系:QQ596222691,杨小姐
钟某在1973年前耕种一遍因修建县道公路时,公路外侧泥沙荒坡,到83年大力栽桑养蚕,钟某在这遍地上又栽植桑树,果树,至今30多年,由于时代发展,这遍地增值,村和组想来收回这块,钟某因一至以来没有任何证件证明,只有一遍林木可证。 因此特向您咨询,该地权属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