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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 我们镇政府以前是旧的祠堂,土改时收为公有财产,在80年代盖成镇政府,现政府地块要进行商业开发,这个祠堂人家要求补偿,这些要求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陈忠诚(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0-07-30 08:0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倪振杨律师
2010-07-30 08:12
没有办理征用手续,未曾经过补偿的,这样的要求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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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7-30 10:53
若当初没有补偿,那么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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