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年施行)》
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那么请问行政不予立案《裁定书》,二审审限,是否可以执行“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谢谢!!!!!
即本人没有找到法律关于对行政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审限。
我在立案的时候遇到了很多问题,诸如不给立案,要求对方给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对方也不给开;
我在立案的时候遇到了很多问题,诸如不给立案,要求对方给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对方也不给开;而对于一些案子是否受理,也有不同的意见,比如,我要求被告履行合同,双方就是一个合同关系,可立案的人却说,他搞不清楚案子性质,要请示立案庭领导才可决定。其实,通过几次立案的经历,我已经对立案的人有所了解,我察觉,他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民事案件要立案起诉,可是现在法院不给我立案也不给我不予立案裁定书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民事案件要立案起诉,可是现在法院不给我立案也不给我不予立案裁定书,我该怎么办?
法院对行政案件不予立案是否给裁定书 我的诉状法院没有受理,理由是诉状不规范,让找律师代写,谁能做我的律师,或帮我修改诉状请和我联系,电话:13290570390,qq 425535624。 附:行政诉讼状 原告: 郭文义,男,61岁,大名县大名镇城隍庙街村民, 被告: (1)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国土资源局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行政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如何处理?
原告(咨询人)认为,行政案件既然涉及诉权,人民法院立案庭就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2条规定予以受理,切实保护原告诉权。理由是∶“诉权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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