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回沪知青子女,89年户口迁回上海,与外公外婆在一起,是使用权房屋,98年自己买房屋居住,但户口未迁。如今,外公外婆先后过世,过世前没有任何遗嘱,外公外婆还有5个子女。现在我舅舅押着我户口本不给我,想迁户口进来,其他阿姨、舅舅也想分一杯羹。问题: 1、没我同意,别人户口可以迁进来么? 2、我现在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么?我是否是现任承租人? 3、我可以将该房屋买下么? 4、我的阿姨、舅舅有继承权么? 5、如果我不购买继续承租,若以后房屋动迁,我是否拥有独立处理权! 6、户口本拿不回来怎么办?
1.我们家在1989年在我们单位分发的住房旁边的空地上,俩家人合伙建造了厨房,我们家出了木料和砖,邻居也搬迁了,同时邻居答应我们他们的厨房不要了归我们家所有,后因为我们家在河北买了住房单位的住房就交工了,但是我们俩家搭建的厨房的所有权是否归我们家所有。我们就把邻居家的厨房给封了。 2.在后来,有单位同事把封
我们家有套门面房,爸爸在法院把房子的使用权给了爷爷,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如果我爸爸把房子以买卖的形式卖给我,那爷爷的使用权是不是也就随之失效了?
我想问您两方面问题: 最近要买一套使用权的房子。中介要求:北京户口、付全款。注:使用权房子的房主包过户。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使用权的房子的房本,房主更名成我的名字。是不是我对本房子就有使用权了?以后会不会发生纠纷,包括对房产拥有者(房管局)或原使用权拥有者有什么潜在遗留问题?如果房本更名后没有什么问
刘律师您好: 我最近要买一间(1987)的门市,但卖房人只有房屋的终身使用权(以盖有房产局合同书为证),其房主是房产局。是不是把房屋的使用权更为我的名,交易就算成功?还是应该还要注意哪些事项?如果房屋动迁,更名后的房屋使用人是否会得到应有的赔偿?
卖出房屋使用权(房票)后 买方如果买产权出现法律问题卖者是否有责任
如题 前提是房屋使用权的所有人有经济纠纷。其金额是否达到没收此房屋产权的条件并不确定。 请问如果达到没收房屋产权的程度话 卖房票(非产权)后,买方是能正常买断房屋产权。买方出现拿不到产权问题,卖方是否有责任。
我们现在有一处房子,是回迁房,只要使用权,是我父亲当时厂里面分的,因为我父亲的工厂倒闭了,小区目前没有物业。现在想把使用权转产权,怎么办?
现有一套使用权的公房,租赁证上只有妹妹的名字,但是该房屋的户口有妹妹和哥哥两个人,户主是妹妹,如房屋买卖,是否妹妹可直接办理,无需哥哥的同意。如该房不卖,以后可能涉及旧房改造,哥哥能享有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