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我在村子里承包了一块地,期限24年。但是村长于2011年4月11日找到我妻子说,土地的一半已经承包给别人了,承包时间是4月8日。承包人与村长签合同的时间也是4月8日。让她签一份无偿转让合同(当时我不在家)。并且威胁我妻子说,如果不签的话,就把承包给我们的土地都收回去。妻子迫于无奈就签了。等我知道的时候妻子已经跟村里签完了协议。请问这份合同有效么。
乙方与村组织承包了十几亩的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后因经济状况支付不起高额的土地承包金(每年的年底支付),然后乙便转包给丙,转包后乙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是否还存在。 在转包期间乙因病死亡,在此种情况下乙的子女是否能继承乙的果园,继续履行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当乙方死亡之后与丙的合同是否继续有效,乙方子女是否应
乙方与村组织承包了十几亩的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后因经济状况支付不起高额的土地承包金(每年的年底支付),乙与村组织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然后转包给丙,转包后乙与村组织的合同关系是否还存在? 在转包期间乙因病死亡,在此种情况下乙的子女不能继承乙的果园,跟村组织的合同关系也就无效了,乙与丙的合同关系也因此终止了,
我是农民,土地承包合同中没有乙方的签字和盖章和手印,土地合同是否有效?
我的耕地承包合同中,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有经办人的签字,但是没有乙方的签字和手印,我的合同和政府备案中的一样,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
我家由于早些年欠村里的农业税和提留款,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可是村里还要求偿还以前的欠款。于是我父亲便于另一村民李某签订了合同,将我家的土地承包给村民李某,所得土地转包款由村里所得用来抵顶我家以前的农业欠款。另外村委会与该村民李某之间还有债务关系,于是村里将我家土地转包款又用来顶替李某的债务。也就
95年,我村要修村路,村委因需资金固将村里机动土地承包,承包年限7年,按当时土地最高价格进行投标的,村里要求2010年-2016年我开始经营,现才耕种一年,有的村民开始对土地承包价格有意义,说承包的价钱按现在的价格太少,要求终止承包合同,从新承包,我想询问一下,我当时承包的合同是否继续生效,我承包土地的年限与土
A和B签订协议,A以B的湖南办事处名义在湖南区域招揽客人成功后,发送给B在当地接待操作。A给付B操作费用。协议签订后,B并未给A在旅游局备案。 此协议违反了国务院制定的旅游管理条例旅行社第十条:设立分社的,应当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
我以前是农村户口。有土地承包经营权,1998年转为城市房口,在1999年第二轮的承包中(此时我已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给我发了第二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我父亲说,我已经是城市户口了,我没有承包权。我想请教律师,我在转为城市户口以后,村委会仍然给我发了第二轮的经营权证,这个证是否有效。
我有一个过房兄弟(系开发组XXX的亲家),70年代末因顶位去了XX公司XX矿区,去时也由农业户转为工人,过房兄弟因妻子81年死亡留下一个老奶奶及两个女儿在家,当时实行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时,他们家4亩地,由我作为兄长代为耕种,且支付二十多年农业税(过房兄弟未付过钱)和抚养老奶奶及两个女儿费用(90年以前,农田所收作物,
实习第一次租房子,合约上租期为两个月,租的时候房主也没好好说清楚,自己就压在他那里两百块钱。实习由原来两个月的变成一个月,我就提前几天向房主说明,自己租期未满一月,可以拿回押金吗?房主(并非真正的屋主,而是请的管理人)说不可以,再问就推脱自己不是真正的屋主,我想问的是下列这条合约款项是否有效。合约第
本人03年由农村户口转为大连市内户口妻子与孩子本身就是大连市户口。请问我在农村的土地是否还具有承包权、我今年四十岁因在外打工,家人替我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好像是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