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前妻发短信给我的父母和我,说我跟她老公已经公开在一起生活了,问他们是不是同意我们了,我收到这样的短信请问这可以算是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吗?父母收到的又可以算让他们受到恐吓还是损害我的名誉权,我是一个未婚女性
她什么证据也没有就这样说我,还到处和我周围的人说我跟他的事情,说我勾引她老公的,请问能告她什么罪。说我跟她老公已经公开在一起生活了,问他们【我父母】是不是同意我们了, 她发给我的短信还在我的手机里。能作为证据吗?
我有一亲戚(女),于2009年12月份,经人介绍与邻村某男认识建立婚约,并确定恋爱关系,按我们当地风俗,男方要下一定的彩礼和礼金,在交往数月,男方以女方身体不好,多年有疾病,非亲生女(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事实)等为由提出和女方解除婚约,并到处宣扬以上不存在的事实,意图达到索要彩礼和礼金的目的,男方的这一举动
对方是我弟弟的前女友,在跟我弟弟分手后2个月给我家打电话,对我进行漫骂,威胁,随后给我的母亲的手机打电话对我进行诬蔑
甲方乙方因误会造谣说丙方盗窃,事后乙方不承认此事,甲方承认过失,错误,丙方在处理期间,受到领导调查,自称自己独自在宿舍气到晕倒(丙方有高血压,但没有证据说明晕倒),丙方找甲方谈话,多次口头恐吓甲要拿刀砍死甲方(没有旁人听见,也没有录音),处理结果,三方继续在原来岗位上工作,丙方要求甲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且不能公开,否
伪造、盗用他人签名伪造放行条给该签名的主人名誉上造成严重损害。
伪造、盗用他人签名伪造放行条给该签名的主人名誉上造成严重损害,是否构成了侮辱罪及诽谤罪??
在读小学,孩子健康聪明,学习成绩一直优秀。上学期班主任老师因为自己让生病的爱人服错药去世,心里有阴影,埋怨我孩子调皮,认为自己是太用心于我家孩子身上造成其爱人病情延误而去世,对孩子有敌意告知校长让孩子转班。孩子转到新班级,与新班级里的“吵客”大王融合不起,他们家长因不了解真正的转班情况,煽风点火,无
有人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向领导说某女士与一男士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领导小组成员,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以及核实的情况下,确认女士与男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一些人当中有所反应,对男女双方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请问,他们的这种做法侵害了当事人什么样的权益,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何诉讼,诉讼的当事
他人不旦每天手机信息骚扰我,恐吓我,还在QQ空间里发表了损害名誉的日志,日志上还附带我的照片,我该怎么办?可以报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