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公司规定说是五天工作制,但工作需要周六周日要有人值班,经理就安排我们值班,值班时间也是一天8小时,我觉得这就是加班,问经理有没有加班工资,他说没有,请问他这么做合法吗?而且请事假一天要扣2天的工资,他这样做对吗?怎么都是他说了算,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
背景:公司3月进行全员招聘,不参加的职工将协议离职或公司依法辞退。我没有参加招聘,但与公司一直协议不成。 1、我是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5年期尚未到期)约定是不定时工作制,因此多年来加班没有加班费,工作时间也不固定。因我为应聘,公司不安排工作,但以严格管理为由,当我在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在
国有大厂,三班倒各8小时,现在厂长说白天班(8:00--16:00)和二班(16:00--24:00)中间吃饭各占1小时,这1小时不算上班时间,所以这两个班我们工人欠企业1个小时,因此我们不是一星期上班五天休息二天,而是上班6天休息二天,你能用有关法律来说明厂长做的不对?不会连这点问题,律师都解决不了
我于09年7月入职,半年试用期后转正,2011年3月8日跟领导口头辞职,直到4月底都正常打卡,期间有办理交接、客户间转账清理账目。领导以我没有出差为由,停发3月份工资,请问这合法吗?我可以要到哪些部分的工资,有没有法律方面的依据
工作半个月,公司没签合同,也没工作证,现在想辞工,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在广州某贸易公司工作半个月了,老板当初说公司规定每个员工入职前有一个星期的考察期,过了就签合约。可是现在都半个月了,就是默认我通过了考察期,可是却还没签合约,跟老板反映,他就说很快签。可是这家公司待遇不好,不给员工买社保,说好的提成也没有,我的身体也不舒服,现在我想辞工,要是老板以没有劳资合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