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的车在屋村小区内因晚上视线太差不小心撞上小区管理处放置在通道上的自制水泥墩路障(水泥墩上没有放置指示灯光或反光标志),导致车辆损坏,我是否可以向管理处追讨赔偿?
各位法律界的专家、律师: 现将我们小区业主遇到的问题陈述如下,寻求法律定论和支持: 我们小区是县政府2006年招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坐落在龙马大道(东西走向)北侧。小区占地200亩,呈南北长、东西窄长方图形。 开发商2007年11月开盘销售,在开发商宣传图册及沙盘模型展示上,明确标示一期在中部,二期在
各位法律界的专家、律师: 现将我们小区业主遇到的问题陈述如下,寻求法律定论和支持: 我们小区是县政府2006年招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坐落在龙马大道(东西走向)北侧。小区占地200亩,呈南北长、东西窄长方图形。 开发商2007年11月开盘销售,在开发商宣传图册及沙盘模型展示上,明确标示一期在中部,二期在
您好: 我是一名公司秘书,没有会计证,公司出台新政策让我管理日常流水,并负责存入银行,由于金额比较大,我个人认为非财务人员,不应该负责公司营业款的管理,公司这么做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小区部分业主未经其它业主同意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否合法,强行收取费用,否则围追堵截,威胁恐吓,打骂,业主是否有权不交费,该怎么处理,谢谢
宏昌水泥厂管理不当欺咋客户,呼喻广大客户极时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0年9月10号零晨2点左友,某司机在放熟料,其表哥和崔富强师傅,同时指挥,在放到一半时,表哥发现车后门没关好,招手开出去,很快修好,又排队装车,就在轮到我们装车的时后,崔师傅大发脾气,叫车开出放料口,当时并没有其他车,我和表哥连下好话,20分钟后,又有车来放料,崔师更加严利,出门 的人不容义,赶紧和翟处
我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中山市工作,档案已挂靠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户口要潜入单位集体户。公司的主管部门有一份落户协议,我之前签了,协议上写明要乙方(即公司)缴纳户籍管理保证金3000元),但公司要求我们自己交,而中山市也有政策写明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收取抵押金等。现在我户口就差公司的主管部门印发的统一迁入证明
我们林业局下发文件,对居民晓区收取物业管理费,0.26元/月。平方米,并且物业公司属于林业局所属基层单位,没有进行招投标,也不具备资质,还没有收费许可证,我们小区住户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我们是环形小区,有三个门西面走车,东面走人,中间是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这个门是临街最近的门。消防通道的保安房被出租用于小超市,并且物业将消防通道用铁门锁住。对于我们住在中间的业主十分不方便,而且有安全隐患,我们十分担心火警时物业不能及时开门造成安全隐患。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物业,是否有胜算把握。感谢指
前几天一辆搬家公司的大货车未遵守小区内一杆一车的规定~~紧跟前面一起缴费的车出场~~将降落在驾驶室顶的闸杆撞弯~~现警察让双方协调~~协调不了就打官司~~交警说该车已经缴费并未冲卡~~且车头已过闸杆线~~应属于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驾驶员无任何责任~~对此~~该案例究竟属于国家道路交通管理范畴~~还是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