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我辞职了。最后工资结算的时候工厂又扣回以前所发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由于今年经济危机。工厂的效益不怎么好。工资也少的可怜,不扣养老工资还达不到480。为了达到480的最低保障,工厂就补了钱(480)现在我辞职了。结算最后一月工资时,工厂也扣回所补的钱。请问律师先生:这样合法吗?
试用期工资合同写的是2500元,但在第二个月就降到2200元,这样合法吗?
签订的合同试用期是2500元/月,但是到了第二个月他们就以不符合他们工作岗位的要求,并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直接把工资变为2200元。我想问题一下,这样做合乎劳动法吗?
我在恒丰轮胎厂上班。从去年12月到现在快4各月了工资一次都没发,公司说的和做的不一样。辞职也不批。要走工资还要乱扣培训费。进厂的时候都说没有的。希望给予帮助。谢谢
我是一个刚毕业不满一年的大学生 去年7月起开始在一家公司就职,说是实习期1个月900 第二个月转正 但是并没有签订合同 只口头上说转正 工资第二个月开始也是按正式员工工资发的 从今年开始让我去出差 签订的合同是2300一个月 两份合同都给行政经理拿着了 我出差回来的时候 跟我说合同作废(因为只有我签了字 所我我忍了。
在校大学生实习,签了就业协议,老板以此威胁,拖欠两个月工资,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0年11月到2011年1月到上海华盛织布厂实习。去之前我们签了学校的三方就业协议,到了之后他又让我签了公司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以后自动转正)。但是因为在工厂的实际情况和他当初给我承诺的大相径庭,所以我在刚满两个月的时候就提出辞职,并交了辞职报告。最开始老板不让我走,
我是和公司签订的协议,我3月25号就辞职了,但是我们工资要3月底才发,我们工资是这样算的:580的基本工资加上月的提成。但是我现在去查工资只给我发了400多,(如果正常干满一个月,我能拿1700多),公司称公司的规定就是当月辞职只能拿基本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有权要回我的工资吗?并且我们还有交通和餐补,我能享受
我在深圳*做服装销售,可是在我辞工的时候,我们店里不见了几件衣服,要我们共同赔,加起来我们按员工赔偿1466元,就那个月我的工资是1800.现在我走了快一个月,公司里面还不给我发工资,我觉得赔的衣服也不值得,请问我可以拿回我的工资吗?我们店长一直推搪。我也很气愤,不能白干一个月是不是,最重要的是那些衣服不见。
单位原来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1100+职级400+职务津贴+福利 现为了应对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现把工资结构改为基本工资(原来的1100与职级工资合并)+职务津贴+福利。实际上基本工资只是从1100上调到1220而不是1320,但由于把职务工资放在基本工资里看起来超过1320元 请问这样调整合法吗?符合深圳最低工资上调标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