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大侠们 我们这有集资购买商品房,当时按户头算,我奶奶当时健在,问大爷大姑他们要不,结果他们都不要,于是我家出了我奶奶的份额。把这一户头算到我家了(收据上有标注)。现在由于我奶奶去世了,商品房出租盈利了,他们想平分当时属于我奶奶的份额,是否合理,是属于遗产吗?
现在我家有此商品房的拥有证,收据上写着我奶奶的名字(XX转一人),本来一家三口人,上面写着四口
我家租房已有一年,租是与房主有过书面协议,如房屋出现非人为的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邻居的损失,由房主承担。现在我家由于非人为的原因暖气漏水,楼下要求索赔,那么赔偿应由我还是房主承担?如果房主不承担,我起诉房主,能胜诉吗?
甲方男的父(乙)母(丙)有两套房屋,乙方丙方各自拥有一套的房屋,甲后来与丁方结婚,结婚前将丙方所拥有的房屋重新装修,婚后一直居住;后来,丙方要求甲及丁方交还房屋,请问甲方是否可以向丙方索回房屋的装修费用? 补充,该房屋的房产证持有人是丙方的;
2006年我的母亲在她的哥哥手里购买了一处拆迁的平方,后平方拆迁后分的楼房需要补齐的费用全部是我母亲承担的,因为是亲兄妹的关系所以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一直没改,写的是她哥哥(我的舅舅)的名字,但大家都默认是我们家的房子,由于一些家庭内部的原因双方产生了一些矛盾,他们现在想低价买回,也商议了价格,我知道虽然
律师您好! 我来自安徽的一个县城。我父母在去年8月份帮我在我们当地县城里购买了一个2室一厅的套间,是08年建成的自建房,并非正规的开发商盖的商品房。卖房人自己本身也未取得房产证。他们是在网站上发布的卖房信息,然后我们就跟他联系的。 当时看房的时候,卖房的人跟我们说房屋的建筑面积是84平米,我们也没有怀疑,
大约在50年前由于家里条件不好爷爷的弟弟没法娶妻他就现在就是说倒插门到女方家做女婿了,但是他还有房产留下,我们是农村的,现在那个二爷爷想把房子收回,这样房子还属于他的吗?他想收回是合理的要求吗?请律师帮忙解答!紧急需要答案谢谢!
我在2010年1月12日我将房屋转让给别人,交接时考虑到当时房屋正在出租还未到期,屋内的简单家具及电器就没搬走,未到期租金也交付先房主。房屋到期后(2010年2月28日)我也没把简单家具及电器搬走,2011年3月我想要回当初的家具及电器,可以吗?先房主说我一直未所要,在2011年2月时已经处理了。当时没有书面的证明,请问我
我姨(加拿大籍)01年买下在广州海珠区一房产,当时价值为30万,15万首付,贷款15万10年还.我姨在05年因急需用钱,把房子以10万现金卖给我妈,剩下的贷款也由我家继续供.但因房契未满5年,税费很高,当时我家经济条件比较差,所以没有立即去转名,只是在我舅的见证下,双方写了一纸买卖证明并去区公证处作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我妈可以全
我家在忠县白石镇,在2002年卖了一套农村自建宅基地,成交价为17200元正,当时写下了不是很正规的合同,双方都签字画押,切都有村民作证,签字。现在,卖方想把房子收回,请问,卖方有这个权利吗?购买是定下的合同能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您好: 我家在忠县白石镇,在2002年卖了一套农村自建宅基地,成交价为17200元正,当时写下了不是很正规的合同,双方都签字画押,切都有村民作证,签字。现在,卖方想把房子收回,请问,卖方有这个权利吗?购买是定下的合同能否具有一定的法律性? 谢谢
????您好,我家的房子现在想改成南门,但前面的村民当时买的别人的老房子建了新房,房后还剩下一堵墙正好是我家门前的街道,现在他把街道中央载上树说是自己当初花钱买的地方就属于他自己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