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屋及老人赡养纠纷
关于房屋及老人赡养纠纷 我姨(加拿大籍)01年买下在广州海珠区一房产,当时价值为30万,15万首付,贷款15万10年还.我姨在05年因急需用钱,把房子以10万现金卖给我妈,剩下的贷款也由我家继续供.但因房契未满5年,税费很高,当时我家经济条件比较差,所以没有立即去转名,只是在我舅的见证下,双方写了一纸买卖证明并去区公证处作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我妈可以全权代为出售房子.在08年我家凭着委托书跟当时留下的个人证件复印件,我妈把房子转到我跟我爸名下. 但到了今年,我姨看到广州房价大涨,那套房产现在值100多万了,她现在想要回房子或要我家再补20万给她,另外当时口头承诺过让我外婆在我家住,但因为大家相处得不好,现在我外婆已搬去我舅家住了(我妈家一共有5兄弟姐妹),她现在联合其他姐妹作证说当时卖屋给我家是低于市价就是想我妈跟我外婆一起住,现在我们这样做是违法承诺,但当时我妈买了房后跟我婆一起住了5年多,但是因为我婆太难相处了,实在不能再一起住了,才让我舅来接去他家的,而且当时我婆在家住时,其他人一分钱也没给过我们,过年过节也没人来看我婆,他们都想把我婆推给我家就不管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会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nex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4-09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