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 双方在法庭上进行辩论 若双方证据都特别少 法官提出让举证 是当原告有利 还是当被告有利 因为双方都没什么证据 一般哪方先承担举证责任?一般哪方承担的举证责任比较多呢?(因为双方都没什么证据 谁先承担 谁就败了 若没什么证据的话 关于举证责任 有什么好的技巧 可以尽可能争取更多的有利于自己?)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条对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作出了明确规定, (1)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
苏某系某市制药厂的职工,受该厂委托去基本限价区内收购当地农民采挖的麻黄草,收购后苏某雇了个体运输户陈某的汽车,将麻黄草运往所属的制药厂。在运输途中,被该县草原监理所工作人员发现,经检查苏某、陈某并未持有采药许可证及调运、货运的合法批准手续,该县草原监理所遂对苏某作出没收麻黄草并处以麻黄草价款两倍的罚
我购买的商品房地热管漏水,经刨开地面检查已确认是开发商责任,(对方已认可)在处理漏水过程中,又致该地热管失去供热功能,经对方维修人员检测确认,地热管存在堵塞,疑是热溶造成。(此前已出现过热容致自来水管堵塞)但在法庭上对方只强调对漏水地热管已予维修,而对地热管修后堵塞拒不承认,也拒绝维修。请问对这个问
我购买的商品房地热管出现漏水,经刨开地面检查已确认是开发商责任,自对地垫管漏水进行维修处理后,该地热管失去供热功能,一直无法供热已达两个供热期,当时经开发商维修人员检测为地热管存在堵塞,疑是热溶造成。(此前曾出现过类式情况)但在法庭上,(被告)开发商只强调对漏水地热管已予维修,不承认造成了堵塞,请问
我与某单位在签订高速公路路基承包建设合同之外干了些零碎的活,但是零碎活没有签订合同,针对合同之外的那些零碎活被告不予承认,我方主张三点理由:1 我方有对方签字的结算单;2 我方在干完零碎的路基工程后有对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证明此段路基是我方干的;3 我方有证人证明此段是我方干的 没有合同作为直接证据,
大人抱小孩绊倒,说是绊到我了,我应承担一半责任,我不服,结果报警。在双方均无证人的情况下,警察认为这属于民事纠纷,只按原告口述做了出警记录,并不是笔录。结果原告以此为由,向我索要医疗费1000元,误工费800元,交通费1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经医院检查并无异常。请问出警记录能算证据吗?这只是一面之词。我有
在学校上班,星期六一直都是不休息的,在编人员有加班费,但临时工没有,现在准备到劳动仲裁追讨五年至今的加班费,我自己没有书面的证据证明自己星期六加过班.但单位领工资时,都是一个表上面写着名字,钱,签字,没有明细注明发加班费... 星期六学生上课工作人员上班一直都是如此,十几年都是这样, 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是休息的.包
在遗嘱公证过程中受益人全程在场控制,有见证人告知我们利害关係人,但又不愿作证,公证处对我们复査申请要求提共证据,是否适用举证责仛倒置
我家住在6楼,在2000年入住前就改修我家下水管道,楼下5楼也知晓此事,并且相安无事多年;近日,我收到楼下的传票,说因为此事对她家造成诸多损失(附于了图片证据),并且提供向物业提出11次协调的证据,但是事实上物业却并没有来过11次协调.现在原告要求我们恢复原状,并且赔偿1万元,我该怎么做?现在我们已经将原先的浴缸全部敲掉了,
您好,各位律师们,想咨询一下我本人在广州,在网上从深圳那边订购了一批电子元器件,付款后发现该配件并非发供货商当初承诺的产品质量(全新原装),但款又已经付了,我投诉12315的话,我这边需要提供那些凭证,是对方先提供还是我方提供?对于这种情况能追回货款吗?我需要找哪些部门处理?该怎么处理?我曾经报警了,但警方说不归他们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