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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可否对国有大型公司在纠纷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可否对国有大型公司在纠纷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我与某单位在签订高速公路路基承包建设合同之外干了些零碎的活,但是零碎活没有签订合同,针对合同之外的那些零碎活被告不予承认,我方主张三点理由:1 我方有对方签字的结算单;2 我方在干完零碎的路基工程后有对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证明此段路基是我方干的;3 我方有证人证明此段是我方干的   
没有合同作为直接证据,可否运用上述间接证据来证明我方主张?可否请求不当得利?
我方作为个体包工队,面对的是国有大单位,对方在答辩中总是一味的否认我方的诉求,但是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证明我方诉求的无效性。可否让对方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责任,证明某段工程是别人干的,而非我方干的?跪求!!真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daf……(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0-06-28 13: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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