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6年与彭某签订教师安居房转让协议,如今因住房补贴产生纠纷,他欲收回房子(至今未办理产权证),可以吗?其协议如下,另还有他出具的我交来建房款的四张收据(房子所需款的总和)房屋转让协议 XX镇XX中学校九六年教师安居房中彭某老师登记的一套两室一厅带厨房、厕所、阳台的住房,转让给蒋某。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住房建设中的有关事宜由彭某出面解决。 2、 建房所需经费全部由蒋某支付,每次付款由彭某出具收条,作为凭据。 3、 房屋建好后,产权归蒋某所有。 4、 房屋产权证办好后,交蒋某保存,同时彭某收回出具的收条。 5、 镇政府奖励该套住房的资金兑现时,其中的叁仟元(¥3000.00元)归彭某所有,剩余部分归蒋某所有。 6、 以上协议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当事人:蒋某 彭某 旁证人:何某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六日
转让协议如下: 甲方同意将某处一店铺庄让给乙方。店铺经营:ABC(小吃类)。 双方约定,甲方将设备以及技术转让给乙方。 设备有:abcdefg,甲方承诺设备都可使用。技术有:ABC以及经验。 转让费33333元,乙方与房东谈妥后将转让费付给甲方,乙方签订新合同后,甲方与房东的原合同作废。转让费付清后乙
前年对方借我20万元,约定去年归还,至今未还,对方现在想以一套市场价值20余万元的农民安居房抵债,协议该如何书写??
本人与某车行购买一辆汽车。12月3日签署协议。车辆已经转到名下,但现在就剩保险,原保险人一直不愿意签转让协议。无法购买汽车保险,现车行愿意退回所有款项。本人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险转让问题。 强制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可以不要。最主要是强制险能过户就行
我与同事在07年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现在因为政府收回,她损失了1万元,要求我赔偿她损失,请问,我是否该赔偿?她先生就是公安系统的,并且参与整个买卖过程,也属知法犯法。她那一方不承担过错吗?
协议转让集资房(2600元/米),转让费15万,房子130平米,转让协议写明如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为实际房价的20%. 转让人反悔后,认为是前期支付费用的20%,受让人认为违约金应为实际房价(包括原房价加上转让费后的总房款)的20%.
我的协议是:土地承包转让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拥有太和区大许村土地1.27亩。合同编号92号。房屋48平方米。在1.27亩之内的东西终身都转让乙方。乙方以六万元人民币购买此土地。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证明人:****有效吗?
2年前我与其他两个人合伙做木材厂,我投了20来万没有签合同都是口头协议,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拿到一份钱,去找他们要钱,他们就找理由推,帐也拖着没算过。请问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以劳务协议签订的承包合同,中途店方想中止合同但因赔偿金额没协商好,后又去劳动局了,还是未达成协议,现店方以假关闭店的方式来逃避赔偿,在这样的情况下店方真的可以真实的转让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