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转让协议发生纠纷,请大家判一下,谢谢
转让协议发生纠纷,请大家判一下,谢谢 转让协议如下:
甲方同意将某处一店铺庄让给乙方。店铺经营:ABC(小吃类)。
双方约定,甲方将设备以及技术转让给乙方。
设备有:abcdefg,甲方承诺设备都可使用。技术有:ABC以及经验。
转让费33333元,乙方与房东谈妥后将转让费付给甲方,乙方签订新合同后,甲方与房东的原合同作废。转让费付清后乙方指定时间甲方教乙方技术,店面归乙方所有。
此店正值停业,甲方应保证乙方能正常营业,否则转让费退还。营业后甲方提供一个月的营业指导。
现在纠纷是:店面属公家房屋,当时通知为奥运会期间暂时停业,转让时也正停业。然后到现在店面所属单位也未通知可以营业。乙方要求退换转让费。
甲方意见:乙方签合同时知道需要延期开业,并且签字就表示接受延期开业的事实。现在因时间长而要求退钱属违约。协议中保证正常营业是在甲方能力之内的保证即技术设备经验方面维持开业。店面何时开业应是乙方与房东谈的事情,当时谈妥了并同意签字,付钱后学了技术拿了设备,甲方不应该为店面延期开业负责,并且转让费主要是技术设备经验,所谓的店面租赁权转让方面做占份额较小。
乙方意见:转让到现在一天为营业,当时签协议时说好是奥运后开业,现在这么长时间还未开业,乙方不可能无限期等下去。既然写了保证不了开业就退钱,那甲方就应全额退还转让费。技术费可另外商议价格。
请各位法律达人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帮忙分析下甲乙双方从法律的角度应该怎样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blala(北京)
提问时间:2008-12-10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