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婚姻(台湾方已经判离).分居多年台湾男方已申诉离婚判定离婚.台湾判定离婚文案也已送达大陆沈阳女方手中.女方去办理离婚证明时.无法办理离婚证明. 原因:大陆民政部门不承认台湾的司法判定.要求女方到台湾办理判定文案公证并且到海基会备案.方可回大陆办理离婚证明. 问题:女方无能力到台湾办理以上大陆民政部门的
我(男方)的房屋(无贷款),正商讨结婚事宜,现在女方要求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请问: 1.在产证上加名字的话,领证前和领证后有无区别?若离婚,女方是否都有权分割产权? 2.没有婚姻关系也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吗?还是一定要有婚姻关系才能加? 3.加个名字要多少钱? 先在这里谢谢各位律师回复,感谢!
我们结婚快两年了,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在这期间我老公借了我爸妈三万元钱,但是没有借条,他用钱买了一辆车,那个车的户主是我的名字,现在我们之间发生了问题,我想离婚,可是他不还我爸妈的钱,如果我用法律来解决,那么这个车会属于我吗?
您好!我今年24岁,沈阳人,我老公22岁,辽阳人农村的,我们09年10月份认识,11月吃了定亲饭,10年2月检查我怀孕,10年4月12号举办的婚礼在沈阳,同年10月份孩子在辽阳出生,由于当时他年纪小,没到结婚的法定年龄,我俩就没有登记。结婚时酒席的费用,婚礼的费用是有我们女方家出,给男方拿了一万礼金,男方给我拿了3万礼
房子是婚前买的,但是写的是我老公跟公公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办下来了写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想再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加的话如果离婚享受到什么?谢谢。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若果加我的名字,那么我能分到三分之一吗?还是还款的那部分。之前的首付是不是就无权享受。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呢?
破坏他人婚姻,私闯民宅,欺男霸女,行凶打人,惊吓儿童,应判何罪?
我与行凶者是同事朋友邻居,他充当第三者破坏了我的婚姻,我和妻子于去年6月离婚了。离婚后,他们同居一段时间,感情不和,争吵不休。我前妻在外打工,逃避他。4月17日晚上,我前妻打电话给我,接她回家看望孩子,途中被他看见。他闯入我家,行凶打伤我的左眼及头部,我的孩子被吓得惊叫,不得已,我用菜刀砍伤他的头部,前
婚后3个月了男方未拿出一分家用。3个月女方没用男方一分钱 婚后的家用还是女方把婚前的私房钱拿出维持。无感情基础。女方现在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还说离就毁女方名誉的话做要狭。男方在婚前有几万外债,女方想知道该怎么去离婚?男方婚前的外债会不会连累到女方?女方要求离男又不同意离,这样法院判决会不会要做出对
婚后3个月了男方未拿出一分家用。3个月女方没用男方一分钱 婚后的家用还是女方把婚前的私房钱拿出维持。无感情基础。女方现在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男方还说离就毁女方名誉的话做要狭。男方在婚前有几万外债,女方想知道该怎么去离婚?男方婚前的外债会不会连累到女方?女方要求离男又不同意离,这样法院判决会不会要做出对
我老婆现在提出离婚,我们又要一个9个月大的小孩,我想要小孩,还有今后的抚养费,我现在该怎么办 小孩生下来一直是我妈在带,小孩生下来就没吃奶。这样我能不能争取到抚养权
您好,我和老公结婚12年了,儿子也12岁了,但当年只办了酒席,没办结婚证,可我本人的户口却从自己家里迁往男方这里。到了这里就没去办,这样我们的婚姻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