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时因成份问题父亲母亲商议对外离婚,对内依旧是一家人并在一起生活近40年,其间单位买房时因父母是双职工享受部分优惠加分政策购了一套房,户名是父亲的,3年前父亲不顾子女及母亲的感受与年轻时认识的一女子在老家同居,父亲将文革时的离婚证保留到现在,做为子女我们想给母亲争取权益,该怎么做
你好:我家有子女6人 就我是儿子 我家有两套房 房照是我的名字 我父母就让我一人赡养他们 每年给他们赡养费3000元 其他的5个孩子不要赡养 这合法吗 财产和赡养之间有联系吗 如果我不掏赡养费 就要我房照改名 这合法吗 急急急急
一家有四个子女,老人想跟一个子女过并把所有财产过户其门下,声明以后其他子女不用进行赡养义务也不继承其财产。这样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家有四个子女,老人想跟一个子女过并把所有财产过户其门下,声明以后其他子女不用进行赡养义务也不继承其财产。这样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是老人强烈要求只跟其中一个子女 不用别人管 上面的协议是否能签 签了是否受法律保护呢?? 谢谢 很急!!
一家有四个子女,老人想跟一个子女过并把所有财产过户其门下,声明以后其他子女不用进行赡养义务也不继承其财产。这样的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注老人要求单独跟一个子女并签协议) 急!!
老人有四个子女,3个女儿,一个儿子。财产有2套房产,25万元存款。现在一个女儿占了一处房产,在那住。一个儿子在另一个房产住。一个女儿手拿老人的存款、身份证。还有房本。死亡证明在儿子那。老人的户口在最后的一个女儿那。最后女儿怎么分得财产。通过什么途径分割财产?
从2002年起到2008年,一直照顾退休后再上班公公,自己一直没怎么上班,老人每个月拿退休金给我作一家人的生活费,后因与老人闹矛盾不和不给了,直到老人没有,现在夫妻闹离婚,丈夫将老人生前留下的钱包括原与老人共同居住的房子的房产证都藏起来了,什么都不想我,而且在共同生活期间我们花钱装修了老人留下的房子,老人在
丈夫和妻子婚后生有一女一直和老爹住在一起,丈夫意外死亡,老爹一直由妻子赡养过了五年,老爹的另外一个儿子听说地要占,说是要接老爹,但是条件是要我把之前丈夫留给我和孩子的房子连地分一部分给他,请问我该怎么办?
房屋拆迁前产权是父亲的,儿子结婚后和父亲共同居住,后来住房被拆迁,买新房时,拆迁补偿款不够买新房钱,父亲是老人,不能贷款。由儿子贷了一部分补足,由于买房人才能贷款,房契只能写儿子的名子,父亲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并未借给儿子,新房是共同财产,共同居住。儿子要离婚,父亲的财产权利如何保障?如何进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