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曾经在常州市鑫龙电动车有限公司打工,在2009年10月底去上班的,负责公司技术工作,这个公司是新公司,一直在筹备中,至今没有建设。在2010年9月份,公司法人给我5万元钱去跑一个任务,就是要搞一个江苏省发改委的项目批文,另外他自己直接汇了5万元钱给南京的一个公司法人,南京这个人承诺能够办好批文(这个法人是我朋友介绍的),事情办到后来,由于我打工这个公司出现问题,所以这个事情没有办成,给我的钱在多次去南京操作中已经用完了,汇给南京公司的5万元钱,人家也说为我公司办这个事情都花出去了。我也于2010年11月份离开公司。现在出现一个问题:常州市鑫龙电动车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份在公司成立时以收取工程保证金的形式收取上海金瑞建筑安装公司100万元,鑫龙公司把这个100万交给安徽省郎溪县开发区,作为土地款,后来公司法人把这个100万退出来(具体时间我不知道),并没有退还给上海金瑞公司,2010年底上海警方把这个定为诈骗,法人和常务副总经理被刑事拘留,于春节前3天释放。现在上海警方通知我,要我协助调查,鑫龙公司法人给我和南京公司的一共10万元钱,说这是公司和法人诈骗所得,这个10万元钱是分给我的脏款,让我说清楚。那么我自己就想不明白了,如果认定这个10万元钱是分给我的脏款,那么我不成为同案犯了吗?如果罪名成立,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请假一个半月后回公司上班,公司因人员需要以另请员工,现不需要原来员工应如何处理
员工请假一个半月后回公司上班,公司因人员需要以另请员工,现不需要原来员工应如何处理 但是此员工因工作表现也为公司的利益带来负面的影响,而这个问题也是在她请假期间才发现的,所以才考虑说不再顾用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为经营者有权为公司利益着想,维护公司利益,做出相应的处理.而您所说的要做出补偿我们是该补偿多少才算
公司连续丢失2台电脑,警察勘察现场后,就开始抽血排查,可不可以不抽,我想应该先排查下在抽血,抽血应该是在最后有嫌疑的基础上,不能一下就抽几十的血吧,这伤害个人的尊严。可不可以不抽?
朋友以前工作的公司现在因为不干了查账目 现在已经去协助调查了
朋友以前属于一个公司的高管吧,但是现在不干了,公司打过电话让他回去。可是他没有回去,现在公司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查账目,他今天早上已经被带走了差不多是2,3万的账吧,这些一般都是分配职工,处理关系所花费的,公司以往哪都这样,但是现在却可能成了把柄真的很需要您的帮助在此先谢谢了!
我马上要和一家在国内的日本协助公司签合同,跟外包差不多 就是我跟A公司签合同,A公司给我发工资,但是我工作的地点是B公司 那么B公司要送我到国外培训,A和B公司反复问我能否干满2~3年,否则要赔偿之类的 甚至于A公司有意要让我交付1万元保证金,但态度不是很强硬。 我还年轻,这一份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
我是大四学生,在一 货代公司实习,单证员,未签任何劳动协议,1.一票货因为我及时查海关放行信息,操作(老员工)未及时查配舱信息,车队未及时将查验信息告诉我们,导致货被甩,没能上床,公司将损失3万多人民币,请问我这事要担责任,要赔偿么2.一票货,因为先前海关注销要重新报关,报关时要箱封号,我不知道他按原来的
你好,我曾经在一个公司打工,在2009年10月底去上班的,负责公司技术工作,这个公司是新公司,一直在筹备中至今没有建设。在2010年9月份,公司法人给我5万元钱去跑一个任务,就是要搞一个江苏省发改委的项目批文,另外他自己直接汇了5万元钱给南京的一个公司法人,南京这个人承诺能够办好批文(这个法人是我朋友介绍的),
律师你好,我曾经在常州市鑫龙电动车有限公司打工,在2009年10月底去上班的,负责公司技术工作,这个公司是新公司,一直在筹备中,至今没有建设。在2010年9月份,公司法人给我5万元钱去跑一个任务,就是要搞一个江苏省发改委的项目批文,另外他自己直接汇了5万元钱给南京的一个公司法人,南京这个人承诺能够办好批文(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