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为了避让机动车摔倒了,手软组织受伤,两者没有碰到,也没有记下号码,请问是否可以算工伤?如果算工伤如何得到公司和医疗机构的赔偿?谢谢。
在上班途中撞上前面的机动车受伤,自己负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吗
我去年7月23日早晨驾驶摩托车去上班途中,追尾撞上一小轿车,而受伤,交警认定我付主要责任.我可以申请为工伤吗?
2008年9月20日,我下班途中骑摩托车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我受伤.事后单位给我上报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以我驾照超期为理由,不予进行工伤认定(暂时中止).请问劳动部门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是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由《道路交通安全法》
我的亲戚跟一家公司打工半个月,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内,骑公司提供的三轮车,无刹车,三伦车翻车,把人压伤,导致颈锥脊髓外流压迫神经,胸部以下无知觉,在无经济能力医治下,能否通过法律叫公司支付目前医药费。(与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
我姐4月21日晚23:00下晚班途中被一摩的撞到,当时丧失记忆约三小时,现在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丧失嗅觉了,她这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