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一家商场的收营员,由于工作疏忽给一部分顾客少打了一些商品,被公司发现,找去谈话!公司人员以报案来威胁叫她交代“犯罪”经过,由于她怕又不是很懂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写下了保证书``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XX 在XXX地方上班 由于职务之便 在给顾客打价的时候 打开收营机 顾客给我的钱没有放进收营机 而是自己拿来用了 工计10余次 金额600多元````”问题是我朋友更本就没这样做,只是漏打了一部分商品 公司叫其交纳5200元的罚款 其中这600元的金额还是公司里的人说的 商场里少了600多元的东西 然后我朋友就这样写了 其中昨天在没有开任何收据的前提下已经叫了1200元 我听了很气愤 这明显是敲诈麻 请各位大师解读一下 提出正确的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法 ```谢谢``{保证书 都在在公司人叫她这样写的}
比较大比较正规的公司里挪用公款一万七千元个人使用,如果公司董事长发现,报警后,那个挪用公款的人会判几年??麻烦解释的明白些,简单易懂的话!要不会不明白的
我有一个朋友是一个镇学校的会计,被查出2009年10月份涉嫌挪用公款炒股,具体情节是这样: 嫌疑人于2009年10月26日将从县教委报销的40余万元钱存入银行卡,27号分2笔转至股票账户15万,操作股票前又从股票账户里转出来4万余元到银行卡,这4万多没买股票;28日从银行卡分两笔转15万到股票账户,但怕耽误工作,操作股票前接
我有一个朋友,在电业系统工作时,因为企业单位验资50万,,银行后来让我朋友在背书上补签个名字,一天后就归还,时隔近十年,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立案侦查,起诉,应如何定罪,会判多长时间
因工伤右手拇指第一个关节断离,虎口处被打穿,想咨询为几级工伤,能够获得哪些赔偿,赔偿金额大概为多少
我的母亲在浙江省瑞安市的一家机器厂上班,在2011年1月11日晚上8点多上班中,操作25吨液压机,因机器故障导致右手受伤,右手拇指在第一关节处断离,右手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虎口被机器打穿,软组织严重受伤,右手背大面积皮肤受伤,现已接受皮肤移植。 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的伤残等级为几级,能够获得哪些伤残赔偿,获得的伤
三个人同属一个案件,但是所涉及的金额不同,是不是应该判不同的罪?而且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能不能定罪?定罪是根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