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中三个人涉及的金额不同,判刑是不是不是也应该不同?
哪要具体到是不是共犯,如果共犯和所得财产没有直接关系。退脏只能做为量刑处罚时的一个因素考虑。可以将具体案情发来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准确回答。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但具体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2,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只是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不可能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
3,定罪是以犯罪构成为根据的,因而定罪是一个罪体与罪责相耦合的过程;
4,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真实案情,提供必要法律帮助,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控告等,争取从轻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可以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