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公司一线技术员工,我公司老板叫我入股《他说是为了企业的发展稳定员工的目的》,但是老板是个很狡猾的人,之前有人入股到退股时那些人都只拿到自己的基本工资和当初入股的资金。我担心入股后也和他们一样的结果,我想知道要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 谢谢!
被公司扣了1000元工资,请问我应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
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10月16日进了北京一家餐厅工作,当时和经理说好了只在那干2个月,因为12月20我有事要离开北京. 由于离职要事先申请,我昨天(12月5日)向经理申请12月18号辞职,可是经理却反悔了,说快过年了如果辞职就会缺人,从而不批准辞职,而且对我说要走可以,但是1000元工资是不会发给你的. 那1000的"压金"是半
毛坏房,对方无房权证,通过村委会,在到公证处公证 以后打判官胜率是多少啊、、 无房产证的问题,在买卖协议书上,怎样重点写写、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公司快要倒闭,员工怎样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又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如果公司申请破产,员工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呢?又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我9月初时在一家健身俱乐部办了一张一年的会员卡。在办卡时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建议我做一下身体检查,看看是否适合健身。我按照他们的建议去做了磁共振。结果是颈髓受压,需要手术。我就到健身俱乐部申请退卡,但得到的答复是不给退,只能给办暂时停卡。要不然就把卡转给朋友。(他们从中收取200元的转卡费)。我现在就是想把
卖家和买家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买家因收到货以各种不正当理由决绝付款,而这款是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的。现在这款正处于第三方。因为金额上万,卖家已经向第三方反映这问题,但第三方已经处理1个月还未将此事处理完成,请问卖家该怎样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呢?具体有什么方法途径可行呢?
甲1、甲2把房子以28.5万卖给乙1、乙2。在2010年10月17日乙1、乙2支付首付款20万的时候,甲1、甲2把房子过户给乙1、乙2,剩余8.5万作为购房尾款于2010年12月17日之前付清,同日甲1、甲2将房屋交割给乙1、乙2。 欠条 2010年10月7日甲1、甲2与乙1、乙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乙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私人注册公司,实体门市。2009.5.19公司招我们做一个项目,项目结束时间未定。工作地点在某机关办公楼内。 公司没有和我们签合同,也未交保险(应聘时承诺一年后给交,未兑现)。 2010.4月,公司收取押金500元,打印押金条非收据,只有一个公司章,之前很多同事离职,公司称押金等项目结束后才能返还,具
关于合同到期后,公司不想和该员工续签合同,怎样做才能不用付经济赔偿,合法的辞退员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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