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买了套商品房,开发商于次年9月通知我前去验房收房,我在规定实效内前往验房,但发现一些问题,要求开发商整改,后开发商电话告知整改完毕要求我前去验房,再次验房发现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复又提交整改要求说明,后经历几次反复,我也就没有过问了。2011年我又重新前往验房,发现问题依旧存在,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因此我想起诉,要求判定开发商交房违约,并按银行贷款利息赔偿损失。我的理由如下:
1、房屋虽然没有框架结构上的严重质量问题,但没有达到合同明确约定的收房标准之一,应属违约;但对方认为是属于房屋质量瑕疵,不影响收房。
2.合同约定开发商整改后须书面提交整改结果给业主,而实际上开发商一直是电话通知,而且最终也没有整改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我在2008年10月有数次借钥匙看房的记录,但当时没有再提交整改要求,因此认为我第一次次借钥匙为默认收房,违约时间仅有一个月,而且我09、10年很长时间没有过问该事,是我怠于管理自己的财产,因此拖这么长时间责任自负。
4、合同约定违约金低于银行贷款利息,能否要求按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我知道法律上是有相关依据支持,但实际操作上法院的采信支持度究竟怎么样?
不是吧,按照第一位律师的回复,那干嘛特意签订一个补充合同,约定数条房屋交付标准?直接一条“房屋经验收合格”在主合同中注明就可以了
十多年前我家买了套40多平米的房,钱都交得差不多了(付了3万多连装修4万左右。这些当时这是很大一笔钱,还要借才够)就剩下房契钱没付。但后来开发商卷款走了,承建商告法院封了屋。 有两户邻居也告上法院了(当时我们没钱,没告),开发商没出庭就判了胜诉,因没找到开发商所以没立刻执行,还是没可以搬进去住。 我们去
由于我村的田地要被开发商买走盖排屋和宾馆进行旅游开发,好象是县里招商引资来的,我们家的田地是村里在几年前按人口分的。我们家有资格4口人可以分到田地。包括父母和我和弟弟。就是说那4份田地卖给开发商(这4份土地是连在一起的)。 我父母按了手印表示接受卖地,但由于我不同意(卖地的时候我不在家),觉的地价
房产合同纠纷开发商违约在4楼群楼上建冷凝塔,锅炉,烟囱等排放设备
这种情况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能按合同总金额的20%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吗?(合同没写违约金)
我与2005年1月在江西省安义县蔚蓝嘉园六楼(顶楼)购买房屋一套,交房时发现房屋有几处渗漏时,开方商答应维修。维修后又不断发现其他位置出现问题,不断联系维修。现在本人准备装修入住时发现渗漏情况越来越厉害,找人咨询被告之房屋无防水层,所以找到开发商,要求维修并装防水层,开发商说可以维修,但不铺防水层(因200
98年段某买下房屋,但是由于房屋是集资房所以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买房人和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段某由于经济上的问题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后期银行要求段某还钱,否则就要收回房屋,开发商帮助段某还了钱之后房屋归开发商所有。但是开发商与段某之间签订的合同和一系列的手续,开发商并没有及时收回仍在段某手中。2001年
购买开发商开发的门市房,在发生纠纷时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本人购买了开发商开发的门市房,本人是否属于消费者,发生纠纷本人是否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保护
我是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在交房的时候负责自己所管区域的房屋修理的协调工作,但是现在业主与开发商对房屋的设计产生了分歧,提起了诉讼!麻烦的是现在要求我这个负责人提供证词,证明在我接手之后给与进行维修的过程,我想知道自己的证词有在这次官司中起到什么作用吗?
急于求助大家~与开发商补签半地下室转让协议,应该注意些什么啊?
我本是双鸭山福利屯商服用户,处于回迁地段由于开发商的违建原因,违背了与我签订的房屋协议,在新盖商服楼地点处增加了高出地面1.2米的半地下室,现在经谈判,开发商已经同意将半地下室无偿转让给我,请问在补签协议上应注意些什么?个人想到的有,做好防水层,请问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在楼房竣工时,拒付钥匙吗?很着急
房子还未交工只有开发商的认购书,但因开发商与包工头肩经济纠纷,包工头将我们人过的房子装修则是不是侵权
房子还未交工只有开发商的认购书,但因开发商与包工头肩经济纠纷,包工头将我们人过的房子装修则是不是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子还未交工只有开发商的认购书,但因开发商与包工头肩经济纠纷,包工头将我们人过的房子装修则是不是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
我家有块地皮,开发商找我说要开发我家的地皮建成后给我4套房子(110平米 左右)!我想问的是70年后我的房产和地皮是否还归我!里面存在什么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