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应如何解决?
房屋纠纷--开发商一房二卖应如何解决? 98年段某买下房屋,但是由于房屋是集资房所以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买房人和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段某由于经济上的问题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后期银行要求段某还钱,否则就要收回房屋,开发商帮助段某还了钱之后房屋归开发商所有。但是开发商与段某之间签订的合同和一系列的手续,开发商并没有及时收回仍在段某手中。2001年付某从开发商手中买下了这套房子,2002年白某又从付某手中买下了该房子,但是当时仍然没有房产证,也是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2005年之后,国家政策规定当年的集资房拿着合同可以办理房产证,段某便用当年没有收回的合同去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并将房屋卖给了张某。而白某从2002年至今一直居住在此房屋中,而且手中也有当初买房的合法手续以及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只是没有在段某之前办理房产证。张某现在拿着房产证要求白某腾房,他认为自己花钱买的房子,而且房产证也有,此房屋应该是他(张某)的。白某因为此事找到了开发商,开发商一直说解决此事,可是却拖着迟迟没有回音。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此案例白某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否应该告开发商一房二卖?或者这属不属于合同诈骗?白某如果告开发商胜诉后,赔偿问题是如何处理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bai……(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0-05-11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