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去年7月份和房东签约一年,当时也说了可能住不了一年,房东也同意了我们的做法,并让我们交了2000元的押金。现在4月份应工作变动我们不得不搬走,所以在今年3月份我们就和房东沟通,说只住到4月份(我们去年12月份就交到了4月份的房租),房东当时也同意了。请问我们还要交剩余的水电费吗?我们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房东,并得到了他们的允许。还有,合同中有一条“因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甲乙双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任何乙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过同意,才可终止合同。”
因为双方达不成一致协议。我们要求房东请求第三方来协调(110或者是房产局等),但是房东坚决不同意,并且亲自到我们公司闹,甚至还通过高层关系找我公司领导来解决。对于房东的这种做法,我们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
跟房东租了一栋楼,准备做饭店,但由于无厨师,不想继续下去,就准备取消房屋租凭合同。签合同的日期是3月11号,租凭时间是从4月1号开始算,房租是2800/月,租期为十年,交了3000元的押金。我想问下,就是我3月24日取消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合同里面有一条对违约的说明,“本合同租期未满前,如一方拟终止合同时,应得他
甲方在我手转租门市房租期三年 一年一付租金 差一个月不到一年甲方要求终止协议是否违约 如果一个月过后房子还没租出去我是否有权要求甲方案月份赔偿租金直到房子租出去为止 甲方要搬家我是否应该扣留他的物品 主要怕他搬走后找不到他人
本人已签订购房合同,预交90%房款,卖方承若一年之内办好房产证与国土证。今天发现卖方与原租户合同未到期,还差3个月,卖方只肯付450元一个月(共1350元),旁边同样大的门面房租已涨到800元一月,我该怎么办?
去年房东建房,几次要求我们投资,后来因没钱就没有投资,在建房时,达成口头协议,每年房租交4000元,在2010年10月1日搬进所建新房。到元月份时房东就要房租,因我们房租是每年三月才申报,现在房东要求涨房租,每年交6000元,少一分都不行,怎么都协商不成功,当时是我们自己装修的,总计花费15000元,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
我们租的3屋一厨的房子房东只给2个屋子 那个他自己放东西了。 但是协议上没有提出来 第3个屋子的事情 关键现在是房租很贵 房东为人他垃圾的!!! 请教 那个屋子 的东西我可以据为己有吗??? 有什么对我有利的啊!!岌岌亟亟可威了
租房后经公司同意装修房子,经营两年后装修费都赚不回来,公司未和我们商议,就把房子卖给别人,当时我就考虑到房子不装修没法在,房子装修又涉及到收回装修费的问题,当时公司圆工满口答应必须由我先买,如果不要,才轮到别人,但现在公司未和我商议,就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且不再出租,这种情况我能索赔装修费吗。
因收到天然气公司欠费通知,联系租房者缴费,发现欠天然气、水电费多达2000余元,目前情况为,租房者拒接电话,无法联系。但租期未合同还差1个月到,现准备将房屋换锁,屋内还有部分租房者的东西。目的为,避免出现租房者破坏屋内设施。
我10年10月转租一间2层楼,是转租,花了4万元转让费,房租到期是11年5月15号。剩余房租交给转租者徐某,当时三方都在现场,还不到半年,现房东要收回房子,请问我是让还是不让,我的转让费和装修费怎么办。请帮忙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