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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与去年7月份和房东签约一年,当时也说了可能住不了一年,房东也同意了我们的做法,并让我们交了2000元的押金。现在4月份应工作变动我们不得不搬走,所以在今年3月份我们就和房东沟通,说只住到4月份(我们去年12月份就交到了4月份的房租),房东当时也同意了。请问我们还要交剩余的水电费吗?我们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房东,并得到了他们的允许。还有,合同中有一条“因不可抗拒原因除外,甲乙双方都不得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任何乙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过同意,才可终止合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nyou……(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4-1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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