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公司工资结算是25日,其在29日未做交接离职。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这点是否合法?公司按照罚款扣除上月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
我一个朋友是做销售的,本来他与一个客户签了一个单子,由于客户听到公司的负面消息,于是第二天就回到公司要求退款,当时他们经理知道了二话不说,直接把他签的那个合同拿去跟客户做了退款,合同也并没有归还给他,因为是退合同,我朋友就没有怎么明确合同的去向,他以为是经理把合同归还给公司了。后来公司查到这个合同不
员工旷工超过15天,已达到自离条件,但一直未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问题一:员工不来办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公司才不会有风险 问题二:自离当月是否可以停止公积金及社保的参缴
旷工已达15天的自离员工不来办离职手续,工资如何结算公司才不会有风险
问一:员工是否有义务办理离职手续 问二:如果员工不来办理,公司为其办理工资结算,等员工什么时候来办理手续才结算工资,是否违法 盼详解为谢!
公司有一销售人员,8月1日转正,于本月1号提出离职申请,(公司规定正式员工离职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当时经理没有批准就直接旷工后不来上班也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手续。 直到本月12号才回来公司办理交接事项,导致了公司这段时间他所负责的区域的市场空白,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给予200元罚款(未超出工资
在公司上班时 我想换工作 于是在休息日面试了新工作 完了以后我给我们主任提出辞职 辞职时我希望能尽快 因为新公司等着报道 但是主任给我签的时间不对 为了到新公司报道 我在就公司就旷工了3天 请问这种情况旧公司能扣我当月工资以及上月奖金吗(当月已上班20余天)?
公司之前开会都说旷工三天才算自动离职,但是今天我旷工了两个小时,就收到干事发的短信说我几点几点不上班不给她电话就是我自动离职,没有工资收。 我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工资是15号发放,17号收的。请问我上个月的工资还可以拿吗? 还有今个月的工资可不可以拿?
我于2月中旬提出离职,2月23日正式交接完毕,今已3月14日。公司拖欠部分为1月份、2月份工资。 在收到离职消息后,公司找2方面借口扣除工资:一、仓库失货职责,按月工资30%计算;二、本人任职分支机构高管,在职时申请的资金未按原计划支配,发放分支机构员工工资,公司以挪用公款为由,扣款1000。 异议部分:劳动法规定
我在试用期,已提前一个月申请,但公司押支一个月,每月25日开上个月的工资,现在我离职又押我工资一至三个月,我应该怎么办?公司给的餐补是否应该一起发呢?
生病了请假不给回来就算旷工还不给上月工资扣下了 我是3月13日没有上到今天他是不是没有全力都不给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