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您反映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是一家驻外公司,当时总部说把劳保按属地管理,让驻外公司在外参保,这样我们就把劳动保险转到驻外公司所在地,但在交劳保的同时,驻外劳动部门说还点交医保,否则不予交劳保,这样公司按驻外当地最低工资档(不是职工实际工资)交了医保,而且在2007年全年没交纳医保,当然职工也不可能享受医保,但在2008年补交了2007年医保,但也没有实际意义了,只是能继续往下交罢了;在2008年至今就是一直没交纳医保,所以职工很有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决定继续原来职工所享有按单位给报药费,按80%的标准报销,所以职工一直在单位享受药费,但是在今年,集团检查时说,交纳了医保,就不能享受单位药费为由,让职工返这部分药费钱,所以我想问的就是,医保当时就是为配合劳保才交纳的,而且是按最低标准也不是按职工实际工资,况且在2007年的医保是在2008年才交纳的,本身就有滞后性,而且2008年至今的还没交纳,为什么要我们补从公司开始成立至到现今的医药费.言语有些烦琐,望谅,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盼,谢谢
如您所说,劳动仲裁会胜诉吗,依据哪些法律条文,谢谢
律师你好,向你咨询几个问题,望解答,谢谢! 1、 我是奉贤区一家外企的一名工作人员(非上海户籍),我与公司2008年7月1日签定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工资为3000元(基本工资2000+岗位工资1000),但从20008年12月起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以口头通知的形式对部分员工进行了减薪,减薪期为3个月,我减薪后的工资为2200
律师您好,去年10月我转下一间商铺(此商铺是国营企业的,正面临改制整体转让),续前一个商户的合同,到今年5月到期,到期后出租方没有与我续签合同,但要求我继续交了半年的房租,到今年11月到期,但现在此商铺所有权已被转让,新来的出租人想尽快就将商铺收回,限我一个月内搬离(可退回未使用完的租金).我想咨询一下,合同期满后继续
我单位有一在职员工意外身亡,单位一直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请问这个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是个什么样的标准?
我家的私房依法取得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在开发商要来征用这块土地建商品房。请我:我可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
前段时间我在出租车上被一个拼车的醉鬼用菜刀砍伤,大量失血 痊愈后右手腕留下一条5公分的刀疤,很明显 右脸颊上也有两条疤,一条11公分,1条5公分 因为大比分覆盖在头发下面,看起来并不明显 伤害鉴定结果为轻伤,养伤费用接近1万 我想请问下像这种情况,我要求对方赔偿3万元合适吗? 如果对方愿意赔偿,还需要承担
我弟弟由于想把自己居住的1室1厅约47平米(建筑面积)的住房卖掉,约100万。再添钱款购买2室1厅约62平米(建筑面积),成交价约为115万。首付70万,剩余45万向银行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我弟弟的收入情况是1家3口,爱人无业,弟弟本人月收入7000余元(税后),弟弟本人公积金今年曾经断交1个月(因其本人不断跳槽
在此先感谢您的阅读。事情是这样的,家父由于溺水身亡,由于家境困难而且当时没有想到有办保险,所以就没让刑警队进行尸检,刑警队就为家父开具一张死亡证明,只证明家父死亡,并无其他。况且家父已经火化,无从查起。而现在保险公司以无法确定家父的死亡原因不偿还保险金。希望各位律师伸出援救之手,在此万分感谢! 是意
事件详情: 1) 公司员工流动率特别大,每年淡季六七月裁员,然后7月份招几千名毕业生过来,以达到降成本的目的。5月中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裁员20%。本人是外贸业务员,基层员工。 5月30号上司口头通知本人被解雇。 6月1号HR口头通知裁员事宜,并要求本人在公司系统提交自动离职申请。 HR没有提及赔偿金的事情。 6月7号
我现在每个月有4000元工资,但是从未领过工资条。所发工资组成部分除了知道有1000元的是外勤补助,其他3000元的组成不知道。现在我请婚嫁15天,工资该如何发放,是否享受1000元的外勤补助,如果不享受外勤补助这15天婚嫁我该如何计算自己所发的工资? 谢谢!
我想离婚,我丈夫在云南蹲监狱,我在郑州,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但是我起诉离婚的话,法院需要派人去云南,费用太高,我还要带着孩子,这个费用我承担不了。我想问问,如果让他在监狱对我提出离婚,这样可以吗,我需要怎么做,还需要河南这边法院派人过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