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号下午,被害人(不是本学校的学生)去某所中学学校想看一下自己的表弟,警卫不叫进,但是被害人和俩个同学就一起进去了,然后发生争执。后来动了手,打起来以后,后面又来了好多老师,最后也都上手打这个学生。其中有三名体育老师和俩个副校长。在打架过程中,老师使用砖头拍被害人头部,拳打脚踢,踩住头发往地上磕,还有一名副校长使用了电棍。物证已经找到。老师当中有一人现在鼻梁骨骨折(属于轻伤)。老师一口认定说是被害学生打的,但是根本没有证据。因为当时好多教师打这一个被害学生。在把被害人打倒起不来这后,有一名女教师(是副校长的妻子)又扇被害人四个耳光。这个时候被害人的俩个同学想把被害人抬出学校,老师不理睬,也不开门。在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殴打,我叔叔开车路过学校门口就停下车一看是自己的外甥,想进去制止,叫老师开门,他们不开。等我叔叔跳墙进去去拉架的时候,老师们还在进行殴打。这就是整个事件的经过。假设那个老师的轻伤是这个被害学生打的,这属不属于正当防卫。我是被害人家属,像这样的事件我们应该怎样解决才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处理呢?
精神病人被一位人民教师故意拿刚管殴打负什么法律责任? 精神病人是老人,且殴打知其是精神病人。这样殴打算不算故意?
我单位有名教师多次殴打几个同僚,殴打时全校的老师都在场,校长虽然劝阻但没有全力的制止,导致此教师气焰高涨,认为打人没有事情。22号此教师又殴打一名女教师,事情是此教师认为那名女教师说话带刺,就上前大打出手,而校长总是其实宁人,也不让此教师道歉之类……导致我们上班都担心了。请问怎么讨回公道。
在校期间别的老师体罚学生时我正好经过,我只说了句怎么老师还管不了你了!学生回家找来家长,没有找到体罚学生的老师.却奔我来了,一拳打在我的胸口上,还辱骂我。报案后校方要调解,如果校方调解后,我不满意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当时个给我气的心脏病犯了,到医院治疗的费用谁来负责。我要求对打人者进行治安拘留和
学生在未经老师允许的情况下对老师上课进行录像,当老师发现后很礼貌地告诉学生“老师不希望学生这样做,老师会为你们讲解每一个知识点,并留给大家记录时间,请你把录像关掉。”但学生并未尊重老师的意见,老师觉得学生并未尊重她的想法和主观意愿,一再强调自己的原因,并有顶撞老师说“那条校规规定不准录像!”
我是一个在校学生,我价值一万多元的财物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我的女性同学朱红把我的财物给了他的对象蒋超后,蒋超带着我的所有财物立即失踪,朱红拖着我不让报案,最后连朱红和她对象蒋超一起失踪。 我去高密的南关派出所报案,警察孟凡法说:“你和朱红是同学也认识,这不算抢夺,这算非法占有,不予立案。让我去法院
4月7号下午,被害人(不是本学校的学生)去某所中学学校想看一下自己的表弟,警卫不叫进,但是被害人和俩个同学就一起进去了,然后发生争执。后来动了手,打起来以后,后面又来了好多老师,最后也都上手打这个学生。其中有三名体育老师和俩个副校长。在打架过程中,老师使用砖头拍被害人头部,拳打脚踢,踩住头发往地上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