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有一处门面房出租给他人做超市用, 双方签订合同为十年,现我要房子翻新整改,要他搬离,双方引起纠纷。当时签订合同是双方协议起草,双方签字但未按手印,且为单份(租房者保管),也没有第三方在场,请问合同负有法律效应吗?
另租房者为个人利益私自起草另一份合同,在伪造的合同上自己签上双方的名字,并按手印为自己谋求利益,请问我有追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么?(伪造的合同内容一样)
合同上只写着租期十年,未写明违约金赔付问题,现我单当面解除合同,违约金怎样算,房屋租金每月六百,半年一付,现付到今年九月。
谢谢!!!
重点是违约金怎样算
卖房合同 违约问题 我是卖方,22日与乙方签订卖房合同,房子总价147.5万,乙方已支付我44万首付款,但27日,中介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国家政策有变化,税费高涨,属于不可控因素,所以合作无效, 我已办银行还款预约,而且因卖房也耽误了自己很多时间,而且我已看中老家房产,正打算这几天定下老家的房子,如果他违约,我就
本人有一套天津市河西区的住宅房,2010底与承租方签订了一年半(2011.01.011-2012.06.30)的房屋租赁合同,1800/月,房租采用年付方式,2011年房租承租方已结清,并支付押金2000元。押金没具体约定是房屋家具的押金还是承租方违约的押金。合同中并无违约如何赔偿的约定。也无提前多长时间通知房主可以解除合同的约定。
去年4月来现在的学校实习,之后签下合同一年,今年7月份到期,如今已经交了辞职信,说好一个月的时间离开单位,希望校方及时招人交接工作。校领导找我谈话希望做到期末,还说中途走会扣违约金,我想问,我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这还存在违约吗?合同上的违约金为1000,但2010年了我还在拿着860的基本工资,合同上却标着1100
与房屋中介公司签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有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这下面有一条是欠缴各项费用达200元的。 我想知道合同中的这条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他们要强制收房,是否有权擅自更换锁,丢弃我在房中的物品
我向某公司租赁了2间店铺,已签好了合约,合约期为5年,从2011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由于公司要求店铺必须2间一起租赁,不可以单独租,所以我与其公司经理口头协议将其中有一间店铺以我的名义租赁给了他的亲属。在口头协议中,我经营百货烟酒类,他经营水果蔬菜类,而且不得与我经营同类商店。但现在他并没有和我签任何
乙方只负责制冷设备的正常运转,不负责正常运转后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在交工后对设备保修负责,不负责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这样意思成立吗)
在租房合同中已标明:(商业用房) 1、租金支付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租赁业税务发票。 2、支付周期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方式为转账,每年1月份支付上半年租金,6月份支付下半年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发票后付款。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逾期3个月未交纳约定的房租的。
我租了一个单间配套的房子,由于工作调离需要终止合同,(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开没有到期)但与房东联系,房东却说:退房可以,但已交房租与押金不退。请问这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我该怎么解决?
家里的房子和别人写了5年的合同,现在不想租了,请问如果违约的话,要赔偿乙方多少钱?合同里没写违约金,现在我后悔给他租了,我违约了,我该给他赔偿多少? 实际损失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