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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违约问题

合同违约问题 去年4月来现在的学校实习,之后签下合同一年,今年7月份到期,如今已经交了辞职信,说好一个月的时间离开单位,希望校方及时招人交接工作。校领导找我谈话希望做到期末,还说中途走会扣违约金,我想问,我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这还存在违约吗?合同上的违约金为1000,但2010年了我还在拿着860的基本工资,合同上却标着1100,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规定上周一至周五上7个小时每天,周六上4个小时,但算算我却每天除上7个半小时外,还要加晚班,却没有工钱,这合法吗?学校规定每个月的十五号发上个月工资,却总是拖延时间,这合法吗?请求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Ku1599(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06 15:4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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