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历:今年清明刚入G50浙江收费站就被交警拦下,说是有违章,经查得知是去年的和今年的共三次在浙江段高速超速50%内,共罚款¥600。超速罚款我认,但是我很不认同这种方式,为什么第一次超速时作为执法者你不及时告知当事人,而是累计一起处罚。因为本人在上海,且曾被超速罚过,所以很注意限速。通常在上海习惯是规定时速的20%内不会被罚,所以心里一直想着是20%的警戒线。没想到浙江的情况是:规定120时速,超130就会被罚。我按照上海的思路是144内没问题,所以我的三张罚单都是在144以内被罚的。对于我这种情况,即使按照浙江规矩来办事,最多我第一次被罚¥200,以后不会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了。。。。。。 所以我认为交警部门这种处罚方式不合理,反正钱也交了(不交走不了人),就当是做慈善捐给某些*****。
我在工作中将安全整改任务交给各部门主管完成,结果个别没有完成,我也没有跟进,被安监部门处罚15000元,老板说是我责任最大,处罚我个人3000元,另外厂长、经理和主管三人共罚两千元,我不服,我现在工资才2500元,怎么能罚款这么多。急盼解答
公司要求培训,家中有事,已经请假,但等发工资时发现有扣款,未得到任何通知就以记过处分,并被罚款。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我是一企业的一名员工,10年2月份因在不清楚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在岗操作流程中违反了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分管我们的领导一直没有按公司的操作流程来要求我们),导致10年7月份公司最后把我们领导开除了,对我的处罚是留用查看6个月,扣除6个月的绩效工资和当年年终奖,并且罚款1000元!从七月份就已经扣除了我每个月的绩效工资,
我因79年回城潮顶替母亲在环卫所工作,85年因刑亊被判刑,也不知被除名,当时也沒有劳动合同,釋放后也不能进单位,所以一直未能参加工作,而且本人档案,是因本人办理劳动手册,好不容易于2003年4月才在单位找到,本人才送到社保中心,单位不负责任的作法是否渎职违规,除名合法吗?敬请指点.
我店卖的茶叶外包装上少了一个项目即保存方法其它项目齐全且不过期不变质,,但工商说我们违反了食品法而要罚2000元,茶叶卖出总价才90元,我认为该茶叶应该召回而不是罚款,请问他们的处罚是否合理
我店卖的茶叶外包装上少了一个项目即保存方法其它项目齐全且不过期不变质,,但工商说我们违反了食品法而要罚2000元,茶叶卖出总价才90元,我认为该茶叶应该召回而不是罚款,请问他们的处罚是否合理
我是在工地做水电的 偷了21个扣件,在路上被110巡警发现并送入派出所,尔后被处以5日拘留,现在建筑工地项目部要对我处以罚款,21个扣件以一罚百 21×100×6(每个扣件进价6元)共12600元,请问工地这罚款是否合理?
前段时间我受了工伤,伤好后公司对我工伤进行责任认定处罚,我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处罚方法是:当月基本工资加上当月的加班工资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的百分之七十! 请问这样合法吗?如不和法应该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