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床垫厂工作了10个月时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平时领工资都是老板发的现金,也没有签字,也没有工资表,我现在没有在这家厂工作了,我还有2个月的工资没有领,老板说发完了给我,确实还有2个月的工资共计1800元钱我没有领到,老板的妻子只给我写了一张好久至好久我上班的字据,我申请仲裁,应该由谁举证,证明工资是否领取。
公司与我签订的合同工资是1000元,实际公司发给我的工资是2000元,是公司要求的,公司每星期六要求加班3小时,辞职时我要求公司补偿加班费,公司拒绝,声称合同外的工资就是加班费,公司这个行为是否违法。
员工守则上写道“员工必须先缴纳违纪罚款后,方可领取工资”是否合法?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上海某家私营外贸进出口代理公司的员工守则上写道“员工必须先缴纳违纪罚款后,方可领取工资”是否合法?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本人在惠州市一家沐足场所工作,由于当时是答应用人方只帮忙1个月的时间,到时若适应不了就允许我辞职,但是中途换老板我就按照正常手续交上辞职书,现批准辞职却不发放应得工资,另发布通告本人被无薪解雇! 现在我该如何讨要自己应得工资?
2005年8月进的公司,合同签到2012年8月末,2011年的三月,公司以不景气的理由说我工作量大副度减少,让我转岗,把人事的工作接过来,我拒绝了,公司随后就给我了一个通知,说公司不景气,跟我协商让我接人事的工作,未妥,从4月1日起,只给我发合同上规定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一周只要保证两天出勤。请问我遇到这情况应该怎么
2005年8月进的公司,合同签到2012年8月末,2011年的三月,公司以不景气的理由说我工作量大副度减少,让我转岗,把人事的工作接过来,我拒绝了,公司随后就给我了一个通知,说公司不景气,跟我协商让我接人事的工作,未妥,从4月1日起,只给我发合同上规定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一周只要保证两天出勤。请问我遇到这情况应该怎么
我10年12月份到这个医院 签了一年的合同 可我现在想辞职 闲等一个月太久了 我们的员工手册规定 事假超过15天 是自动离职 但院方说 这样的话 我三月份的工资一分钱都拿不到 是否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