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21日从上家公司离职,离职时有超休年假9.8小时,公司每月21日结算考勤,我离职前是全勤状态。我的薪水是7000/月,每月税后基本固定为5200多。3月31日工资发放下来后我发现薪水只有3000,比之前少了2000多。我打电话询问前公司人力资源部,他们答复我就是按正确的国家规定计算方式计算的,按每月21.75天计算,从22日-31日我缺勤6.5天加上超休9.8小时共计缺勤8天。我缺勤1/3,而发的薪水却少了近一半。发下来的3000多薪水还包括210元的饭补,公司规定饭补10元/天。我很郁闷,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谢谢
请问如果觉得法官判决不合理,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案情和判决结果让网友评理可以吗?
请问如果觉得法官判决不合理,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案情和判决结果让网友评理可以吗? 可以出现真实姓名之类那些吗?
直接进入第二部分 要求事项: 要求西安哇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如下: 5月 份工资: 750元 底薪 +50元 全勤+ 5月1号法定节假日三薪应补发50元,端午节应补发50元+ 3、4、5月:每月300元经济补偿、补助。共900元 该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与本人签订合同,并依据劳动法2月份至6月份应付双倍工资共:4000
我想知道和厂里已经签下了协议,事后我觉得不合理,我想对法院提起诉讼,能否成功?
2010年5月25日,在中牟县白沙镇前程村的厂里,上班期间发生意外.被冲床压倒四根手指,一个受到挫伤,三个均被截了1-2厘米。我想知道这属于几级伤残?因为我未满18岁,我想知道我所签的那个协议是否生效!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成功?
在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工作九年【刚上班半年为试用期--领一半工资】,于2002年1月1日上班,于2008年年底单位跟本人之间签订了聘任证书【专业技术人员】3年,但没有签订合同。在本单位上班至今,有许多不够资格的人员办理了合同手续---“因为有关系”!!!而本人却在办理所谓的【人事代理合同】时,被上级机构【县卫生局
我是基层供销社职工,我们社正在改制,我们供销社现有职工40名,这次改制被分成两种身份,男满30年工龄,女满25年工龄的为托管人员,不够的叫置换人员。托管人员享受托管养老金(1320/月*28%),托管工资(360每月*离退休月份),托管药费,退休药费等,置换人员只有买断工龄工资(565*工龄年限)。两者差距令人咂舌,例如
我把邻居的门碰坏了,警察叫我把门修了,另外还叫赔了400元,从警察局回来,我看了除了门坏了,其他没什么坏,当时就觉得有点不舒服,后来想想算了,可是这几天邻居特别嚣张,我想来想去这个钱给得有点怨,想到警察局去要回这个钱,我该怎么办
申 诉 书 申诉人:***,男,1967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 申诉人:***,女,1977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诉人:**,女,1979年1月28日出生,汉族, 被申诉人:女,1977年3月16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诉人:****,女,1978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 被申诉人第
这样的劳动及医疗补偿协议有效吗?可以撤消吗?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吗?
律师您好: 我父亲自2008年2月14日开始在北京金鑫兴医用橡胶厂当锅炉工负责烧生产锅炉,于2010年6月28日在其单位突发心力衰竭而住院,同年7月5日出院至今在家药物治疗。我父亲在其单位上班为24小时一换班和另一位师傅一整天一换,月薪800元,未上任何保险。于2010年11月25日左右单位已签医疗补偿协议条件之一为要挟的情况
公司把我原来所在的部门拆了,借此让我调到别的部门去,奖金也没有了,好逼我自动离开公司,这样的情况我也可申请仲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