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与2008年3月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约定各占50%股份,由甲方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于2008年8月正式运营。由于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而且至2008年8月甲方投入公司的金额为300余万元(其中100万元为第三方在其名义下的隐性投资款),乙方为余700万元,经双方决定由乙方收购甲方,并于2008年
甲、乙与2008年3月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约定各占50%股份,由甲方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于2008年8月正式运营。由于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而且至2008年8月甲方投入公司的金额为300余万元(其中100万元为第三方在其名义下的隐性投资款),乙方为余700万元,经双方决定由乙方收购甲方,并于2008年
1、股权转让协议分为2页,是电脑打印出来的,只有在协议最后签名的地方签名,该协议是否有效,可以作为起诉的依据吗。2、后又通过公证处公证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公证书上面的金额改为0了,现在因转让款未收到,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那份协议判决!跪请高人指点!!
我在2007年收购了“大连金达集团的80%股权,收购股权之前集团的股权拥有人是夫妻俩,我买的是妻子一方的股权,去年男方却将我和他的妻子告上法庭,以他的妻子冒充他的签字知名,将我的股权撤销,我想拿回股权,但是现在没有钱打官司,看看大风险是否可以?
急急急!物权确认纠纷,明天是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望立刻解答。
我和妻子一直是农民,兄长和嫂子70年代开始就是国家干部。 现在我们这里的土地被征用,获得一些补偿金。兄长和嫂子回来抢钱。 70年代,我在几个村里的兄弟的帮助下,于村里的一块空地里建起了两间瓦房,居住了十几年。 1988年初,我看我一家三口的日子拆掉旧房重建新房。同年7月,兄长一家回家,看到我家房子已建到窗台
通知 为尽快落实建川河南圩地发包工作,经过两委会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 建川河南圩按原自然组地所属范围进行发包。 二 发包年限为15年,单价每年每亩200元,另并缴纳保证金200元每亩。 三 承包方式由在组议事代表、党员代表讨论而定,承包人必须先和村结清所有欠款。 四 具体落实期限为6.15日前,确保款项
1994年我个人名义买入北旅法人股并交与建行保管,建行在末通知我的情况下将股票交予北旅,然后转给了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公司只有两个股东,他们两个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后所得款项共同掌权,在分配所得款项的时候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先要起诉,如何确定案由?
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表述为“A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1800万元,全部转让给B 。” 转让协议注明:A自愿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1800万元,全部转让给B方。其后办理了公司变更登记,工商登记时,B的出资额为现金人民币1800万元。这是否可以认定该股权转让的价格就是1800万元?其后受让人能否因实际价格不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