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农电工归农电三新有限公司,但是在供电企业从事抄表收费,线路维护。和供电企业的正式职工工资差6-7倍,我可以告那个部门?
我能不能主张直接和这家国有大型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不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并要求同工同酬?
我是一名国有大型企业的职工,1995年参加工作,2003年在非我本人原因的情况下,企业将我的人事关系转到它的一个全资子公司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我和这家子公司签订过几次一年一期的合同,(不是每年都签),保险也是由这家子公司从2003年开始上的;但是我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性质均没变,还在国有大型企业的一个
我们:指保定证券印制厂工人。是劳动合同中的乙方。 用人单位:保定钞票纸业有限公司(原保定钞票纸厂),现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国家乙类保密厂(以下简称大厂)。 用工单位:保定证券印制厂,由大厂投资建成,当时主要是为解决家属及子女的就业问题,现隶属于保定市新市区,为独立的法人,但却从未有
目前已经申请辞职,但是因为我之前没有办过社保,所以我想咨询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以现金补偿? 我的意思是把那6个月的社保费用就不用买社保了,直接折成现金补给我,这样可以吗?符合规定么?
我在企业工作,有民政局2001年发放2级残疾人伤残等级证书,目前才知道四川省川地税发[2008]28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给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减征六至九成的照顾。此前未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事项,都是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请问:2008年至2011年3月期间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减征六至九成部分个人所得税),对
各位尊敬的律师,我2008年3月31日进入公司并签订3年劳动合同,本月20多号人事叫我续签,我便续签了交上去,但我应持有的那份没有返回。29日,公司以岗位工作不饱和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应该要求公司赔偿每年一个月即3个月的所得工资?另外,我的社保于2010年1月才开始购买,原因是刚进公司时,公司要求个人自己购买
2010年10月20日我买了一台xx彩电。11年3月16日,正看电视时,机子出了故障,之后,图像很模糊,打电话给售后修理,换了一个零件,修好。谁知没过一个周,机子再一次出故障,而且更严重。我不想修了,请问我能不能要求重换一台新的。
我是嘉定区菊园嘉华居的住户。我家新装修的房子刚入住不久,3月16号碰到楼上装修切割墙体漏水到我家,导致我家部分地板起泡,墙壁涂料脱落,因找不到楼上业主,找到装修公司下来现场看了之后,只答应维修,拒绝赔偿。至今拖了半个月了。多次交涉无果,物业答应协调,至今也没消息。请问我可以起诉楼上装修公司要求恢复原样
因为一些原因,3月28日我接到通知,我被起诉到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的审监庭,我的案件是一审,不属于发还重审案件,并且开庭时间定在4月2日,时间太仓促,根本就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还有我的居住地址及户口所在地都是在卧龙区,而我的工作单位在宛城区,所以在单位附近的宛城区租有住房,并且长期居住,本着原告迁就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