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和我签的合同到10年3月,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续签,11年3月公司要续签合同,合同上是2010年3月至2014年4月,我想问下公司这样签合法不?我要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原来盖的章是xxx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却变成了xxx有限公司。但前面的名没变就是后面少了责任两个字。 请问:1、这是不是还算同一个公司? 2、原来盖的章是不是和现在盖的章有同样的法律效应? 2、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吗?
合同中指定为己方合法拥有的物品保管在对方手中,对方如果是耍赖说物品是他的或物品已经丢失,己方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吗?还是仍然要打官司?如果是要打官司的,费用是多少呢?还要经过多长时间和多少手续? 如果物品的价值不高,但是比较难制造,想要回该物品时间又不能太长,又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合适?
你好, 我厂从1994年开始租用乡企办在某村的土地建厂房办企业,十几年来至今我们一直往厂里投入和更新设备。现在租期刚满,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乡企办不和我厂续租,并且一纸通碟,限期我们要在5天内搬迁,否则后果自负。 请问我厂可否获得应有的赔偿?在法律上有哪些说法? 谢谢。
我2005年3月份到单位工作08年8月单位才给上保险,单位欠我三年保险怎么办,而且单位上倒班的白天13个小时。工资也不多我想起诉单位,单位能给我多少钱的赔偿
准备租用一个新建的仓库,可是在建设中,资金不足,向我借款,我答应了,但是我想对方应该给我出一个有法律效用的一个证明吧,可是不知道怎么写?应不应该到公证处公证下?
您好,我打算考研,所以想今年5月离职,但是合同是到今年9月的,合同上说如果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招聘、培训等不少于6000人民币。前阵公司让我和经理去参加电子专业方面的培训,每个人2200.请问我要是离职的话是不是就得赔偿公司钱呀,会赔多少呀。奥,还有,我们合同上写基本公司是2000可是给我发的只有1000后来基本工资长
我向某公司租赁了2间店铺,已签好了合约,合约期为5年,从2011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由于公司要求店铺必须2间一起租赁,不可以单独租,所以我与其公司经理口头协议将其中有一间店铺以我的名义租赁给了他的亲属。在口头协议中,我经营百货烟酒类,他经营水果蔬菜类,而且不得与我经营同类商店。但现在他并没有和我签任何
合同上未明确租期和付租金的具体日期,同时合同上注明有逾期未交租金的后果(违约金为租金的3%),现租客多次出现迟迟不交租金的情况,而且交来的租金中未含有违约金。如果和租客解约,租客要求赔偿!像这种合同是否继续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