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5年前分成两个公司,一个在济宁,一个在菏泽,并变更了法人,去年由于种种原因又合并了,但还是两个厂区,现在济宁的厂区要拆迁,公司领导让济宁的工人都到菏泽上班,有不愿意去的。于是公司领导就发了个声明,说不愿意去菏泽的就算自动离职,补一年的工资(每月1250元)。请问这是不是霸王条款?不去是不是真的就自动离职了呢?补偿合理吗?
按我公司规定,员工要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一个月内有人接手工作后可马上离职,满一个月后仍无人接手的,也可以离职.但不可即辞即走,否则将不给予发当月工资..现公司有一员工,其在没有申请离职,没有办任何离职手续,没有向部门主管申请,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于9月15日突然不再上班.在结算9月份工资时,公司按规定未给他结算.
我已怀孕5个月了,现时我工作的单位想辞退我,但又怕违反劳动法而带来不利影响,所以近期以各种理由挑剔我的工作,经常找我谈话进行疲劳轰炸,说我工作质量这有问题那有不足,甚至采取撤职降工资等手段逼我自动离职,面对这种情况,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请问我应该到哪个部门求助呢?
我现在是试用期,已经提交了离职报告,但是还需要上三天班。可是信单位让我明天去报道,如果我连续三天不去上班,之后自动离职,那么以后原单位还会给我开离职证明和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吗?
我合同到期后,没有书面辞职,也没有到招呼,不去单位了,这是否是自动离职?如果是,我知道不能要经济补偿了,但能否要保险,加班?(不上保险,工作时间公司有说明,我工作时也同意)
你好,我们公司总部在中山,在深圳办事处工作,我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多,原本跟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四年,现我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30天)提出离职申请,我们主管在审批辞工书上写到同意申请,但要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那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招到人交接,我可以按申请在一个月到期就离职吗?那我的工资会不会给扣除?
我们公司总部在中山,在深圳办事处工作,原本跟公司签定四年的合同(合同是公司自己编制用A四纸打印出来给我们签的,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了三年我了,现我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30天)提出离职申请,我们主管在审批辞工书上写到同意申请,但要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那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招到人交接,我
我们公司总部在中山,在深圳办事处工作,原本跟公司签定四年的合同(合同是公司自己编制用A四纸打印出来给我们签的,不是正规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了三年我了,现我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30天)提出离职申请,我们主管在审批辞工书上写到同意申请,但要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那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招到人交接,我
本人在一家港资公司工作了7年以上,已签2次劳动合同(本来去年年底到期后来公司又改签了一年到2011年年底。)现在自动离职有没有补尝。公司从来没有发放过高温补贴
我以前在一家公司里工作。后来一朋友跟班长请假,班长不批。结果我和他很不爽,就直接走人。但我们两次问班长,一个多月的工资能不能拿到。班长跟我们说,他负责统计工资,至于工资的话,找公司要。我们连续去问他两次了...... 后来十五号,也就是发 工资的日子。我们便来找公司要工资,结果他们都说我们是自动离职的,
我是湛江一所公办中学的教师,还未转为正式在编。因为爱人在深圳两地分居,最近爱人公司急需我过去帮忙,可是这样以来我就成了自动离职,不知道我的档案和户口如何办理,是否成为自动离职“净身出户”了,我的档案怎么办,谢谢您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愿意委托您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