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1987年已招工,由于接受单位的失误,直到目前还没有按排上岗工作,根据国发(2005)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一、依法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就业。(三)因接受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发放生活费;对未发生活费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全额补发。咨询:该单位按八十年代前的工资标准计算补发是否合理?
请问2011劳动法对女性产假工资的规定中,是不是有说明如果公司有对该女性职工缴交生育保险,则该公司在女性职工休产假期间不用给予发放基本工资?谢谢。
我工伤后在镇医院做了肌腱连接术,三个月后医生说我可以上班,单位要求上班,我考虑到康复问题就没有去上班算请假就不在发我工资,但是2个月后参加伤残等级鉴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我做康复治疗,这样我能不能要求公司补发我的这几个月工资,直到治疗结束,请给我分析一下,
我1990年被县教育局聘为代课教师,在一所区中学连续代课十二年(1990年8月——2002年10月)。1998年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师专函授,2001年毕业,2002年9月全县招考教师被考取,2002年11月转正,2003年8月被调入县中学。由于工作繁忙,直到2006年初才知道我代课时间的工龄须经县人事局认定(以往是教育局直接把工龄加上就行了)
合约有规定的发放工资日期,公司以项目未结算为理由拖欠工资1个多月,能够要求赔偿?
本人签约A公司,签约B公司的一个项目,合约只针对这个项目,期限是一年。但A、B公司是分2期签约,后来过了半年,1期项目完了,A、B公司因为一些原因不再续签第2期,A公司表示合约终止,我与A公司没有合约关系,但是没有给我合约终止通知(与A公司签约的合同有提到如果B公司项目不续期,合约自动终止),而且以项目未做最后
我妹是百色右江区某企业的一位员工,她在的企业每每到停产;停工就每月只发300元,但合同又没有有关这方面的协定,不知企业这样做违不违法?
早期的多年村干部,后被乡调动多次干乡厂领导多年。后在作风上被开除离职,党籍还在。不懂政策,听说应有部分待遇的。村里同期的离职老村干部都追加了待遇,这种情况一点待遇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