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的工资是否应纳入2006年的套改并补发?
我的工资是否应纳入2006年的套改并补发? 我1990年被县教育局聘为代课教师,在一所区中学连续代课十二年(1990年8月——2002年10月)。1998年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师专函授,2001年毕业,2002年9月全县招考教师被考取,2002年11月转正,2003年8月被调入县中学。由于工作繁忙,直到2006年初才知道我代课时间的工龄须经县人事局认定(以往是教育局直接把工龄加上就行了),我便于2006年5月将县教育局的证明交到县人事局,经百般周折,直到2007年10月才被下文认定。可县人事局一直不调我的工资。我县另一位代课教师,参加工作比我晚一年1991年),2000年转正,交认定工龄的材料也比我晚,2007年4月被下文认定,当即就套改、补发了工资。(前述若有半局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请问:我的工资是否该参加2006年底的套改?县人事局的作法是否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您们——我心目中的包青天为我讨回公道!敬请回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xy880……(四川-阿坝)
提问时间:2011-03-21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