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方欠下B 方五万,A方拿一个铺位的使用权抵债于B方,(此铺位是政府租给A方的,二十年有效合同期,即2014年到期政府是此铺位的真正主人是当地政府)A方与B方的抵债合同的有效其从2002至2014年截止。但铺位在2010年4月份已被A方与政府强行拆迁没有赔偿,A方指出在B方在2002年-2010年期间已赚回不止当初A方欠下的五万,故互不相欠,所以即使抵债合同的有效期是2014年,所以就不作任何赔偿就拆除了。我想知道这个抵债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否与普通的租赁合同一样?B方是否有权力索赔还有四年使用权的合理赔偿?
我于2005年3月在一家服装公司入职,至今已经3年多了,公司从来没有与我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我现在不想在此公司继续工作了,请问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员工是否有权要求企业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于2008年4月24日进入公司,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并没有社会保险金,我可要求公司与我补签合同并支付我以前的保险金吗?如果公司不肯,我可以此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与补偿金吗?至于在岗的证据,我2008年11月买房一套,当时曾让公司开具工作收入证明文件,并有公司红章,请问这个可以作为在岗的证据吗?我胜算有
劳动合同期满后没在续签现在公司又无辜辞退我,是否可以要求要赔偿
您好,我2006年9月到某公司工作,11月份试工期满签的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到2007年10月劳动合同期满后就没在续签合同,直到09年的2月中旬公司无辜把我辞退.我想咨询一下:从2006年9月直到2008年3月在公司工作的前一年多的时间里公司一直没给我上社保,到2008年4月才开始上的保险,那2006年9月到2008年3月这段时间我可以要求公
我于2007年3月供职于现在这家公司,试用三个月后,于2007年6月转正,并于7月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签订此合同后并未将其中一份合同给我,而是将两份都保留在了公司,所以这份合同公司究竟有没有盖章、究竟是否有效,都不得而知。 由于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公司又于2007年12月31日重新签订了一份劳动合
我跟房客签了三年的租房合同,但现在刚满一年他提出提前终止,并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六十天口头提出,我只好同意.现在他刚搬走,新房客也进来了,这之间正好衔接上,我想把他的押金(一个月房租)作为对我的赔偿,原因是现在新房客只签了一年,第三年还不确定我有可能损失,他签了三年应该对第三年的租期负责任,他不肯,怎么办?我们的合同
单位六年未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金额过大,是不是很难执行下来?
在单位工作六年,一直没有给我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赔偿金额巨大(有十几万元),是不是很难执行下来?单位要是拖欠怎么办? 我所说的命运签合同是指六年之间一直没有签合同!怎么是从08年算起?!
邮件确认合同是否表示合同成立,如果雇佣方反悔,是否可以要求赔偿,之后的为了他们公司的事情出差,和4次
是这样的,我年前应聘了一个工作,总公司在上海,但是北京有分公司, 我去做财务经理 我 说: 10:56:26 经过4次见面,一次飞上海2天的行程,他发来了合同通过邮件,我也通过邮件回复确认 我 说: 10:57:31 不过最近,他说他现在的兼职会计可能比我更适合这个职位,但是由于他的确认,我已经提出辞职。 我 说: 10:57:
我是劳务工,劳动合同是2008.1.22签订的,合同期限为2年,可到2010.6.30日还没帮我续签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要续签合同,我拒签是不是意味着公司就不赔偿我双倍工资?然后我如果续签此份合同后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是否要赔偿公司?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要涨租金,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完合同,如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哪些赔偿?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责任: 一.甲方将海淀区清河阳光北里30号楼三单元302室一套两居室住房出租给乙方。 二.甲方将房屋内的现有设施无偿提供乙方使用。设施包括: 空调(长虹)、电话机、热水器(海尔)、洗衣机(LG)、冰箱(美的)、微波炉、电视机(海信)、饮水机(长寿过滤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