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公司有劳动争议,无故将我辞退和没交保险,经劳动局调解出了一份调解书,“一,金凯福宾馆与我于2009年4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四,我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此后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以上法律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本委予以确认。现在公司确又去劳动告我,请求事项1.请求办理工作交接,2要求支付因未办理工作交接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事实和理由是这样写的“被申请人(我)从我宾馆离职后未办理工作交接,由其保管的相关物品至今未交还我宾馆,包括三张销售月报表(2007年12月份,2008年1月,二月各一张)等物品,被申请人的行为导致我宾馆帐目混乱不清,无法正常报帐,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失不可估量,”这是他的诉讼请求,
现在我解示一下他为什么说现在这三张月报表没有工作交接,这所谓的月份报表就是我们前台每天中午跟财务交接前一天的收入的一张明细,因为我要去劳动局要保险,所以把证据出示给了劳动监察,可能是劳动监察跟公司说了这事,公司马上就立案说我没有交接工作,造成经济损失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呀,哪有不交接工作公司就给结算工资的啊?那这样我是不是可以告他没有发工资啊,他这样就会出示工资表,工资表上已注明工资已经全部结清的字样,请问这有用吗?另有调解书,在出调解书时他没有提工作交接的事项是不是也能证明我们工作已经交接了,急急急,请求律师专家们帮我解答这些问题,十分感谢!!!!
积极应诉?我也没有什么证据,我想知道的是他这样做我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您好,我们公司取消了一个部门,限定该部门经理一个月内去另一部门报到交接工作,他没有执行,现在也在上班
您好,我们公司取消了一个部门,限定该部门经理一个月内去另一部门报到交接工作,他没有执行,现在也在上班,但是没有事情做,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连续工作12.5年,2009年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我1997年7月参加工作,被总公司安排到一个子公司工作,2002年该子公司改制为合资公司,要求我们和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和该合资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先后续签了2次共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07年底。至此,我已工作10.5年。2007年底,该合资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又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
与上海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在天津工作没有上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我于05年5月与上海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天津地区的销售人员工作,工作地点在天津,在天津租用民房为办公地点,由于没有营业许可证,在天津上保险找的是一中介公司,可是没有在天津给上住房公积金(上海总部公司的员工在上海给上)也没有在上海给上,咨询了上海的公积金中心,其实外地的务工人员在上海可以上的。现在10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不过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老是拖欠工资,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做,那我可以通过仲裁拿到双倍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不过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老是拖欠工资,所以我现在不想再做,那我可以通过仲裁拿到双倍工资吗
工作两年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扣税吗?我该怎么告他??
工作两年了,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给我上了社保,现在公司要扣我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扣吗? 还有关于没有合同,我该怎么告他?会得到怎样的补偿?? 谢谢
如果公司与劳动局的办案人员相互勾结,办案人员说话模棱两可,说一些不负责的话,该告知我的不告知,我该怎么办?
我辞职申请单上面的最后工作日是5/3号,因为5/3放假,我没有交接,5/4号,我跟新来的人核对了实盘,然后,我就走了,公司以我没有交接清楚为由,扣我工资?新来的问她什么都说不知道,盘点少了,就要算我的责任。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