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月份的时间受到一帮醉酒闹事的人砸车伤人,现在警察局没有一点回复,按照治安案件处理时限,已经超时,现在我改怎么做?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行政)传唤吗?我说的是治安传唤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是刑事传唤,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别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异地治安(行政)传唤,是否全国所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没有建立起来
打架事件中,受害人王某经鉴定构成重伤,但治安大队做出了对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该案件移送刑警队,请问对王某的行政处罚还要执行吗?如不执行,不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有公安机关案件受理通知书和接受案件回执单,算不算立案?2、现有证据:一110出警记录,二法医鉴定书(轻微伤害),三邻居证言:(先听到吵闹,出门后只看到我朋友倒在地上,但没看到打架情景),四、打人者也曾控告被我朋友打伤她,承认有肢体接触的笔录,但没有鉴定书。一年后,公安机关又口头告知被害人,以没有人看
65岁的老人被48岁的男子所打,我们同意派出所调解,对方否认打人且不同意调解,并且一分未付医药费,现想通过民事诉讼要医药费,请问派出所的认定能否成为法院裁决的依据?我们在起诉的过程中还需要找证人和律师吗?
派出所和公安局在对一起治安行政案件没结案的情况下,有权利移交法院吗?公安机关有直接将治安行政案件移交法院的权利吗?